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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传·卷十九

  高允从祖弟祐 祐曾孙德正 祐从子乾 昂 季式
  高允,字伯恭,勃海蓚人,汉太傅裒之后也。曾祖庆,慕容垂司空。祖父泰,吏部尚书。父韬,少以英朗知名,同郡封懿雅相推敬。亦仕慕容垂,为太尉从事中郎。道武平中山,以为丞相参军,早卒。
  允少孤夙成,有奇度,清河崔宏见而异之,叹曰:“高子黄中内润,文明外照,必为一代伟器,但吾恐不见耳。”年十余岁,祖父泰丧,还本郡。允推财与二弟而为沙门,名法净,未久而罢。性好文学,担笈负书,千里就业。博通经史、天文、术数,尤好《春秋公羊》。曾作《塞上公诗》,有混欣戚、遗得丧之致。
  神蒨三年,太武舅阳平王杜超行征南大将军,镇鄴,以允为从事中郎,年四十余矣。超以方春而诸州囚不决,表允与中郎吕熙等分诣诸州,共评狱事。熙等皆以贪秽得罪,唯允以清平获赏。府解,还家教授,受业者千余人。
  四年,与卢玄等俱被征,拜中书博士,迁侍郎。与太原张伟并以本官领卫大将军乐安王范徒事中郎。范,太武宠弟,西镇长安,允甚有匡益,秦人称之。寻被征还。乐平王丕西讨上邽,复以本官参丕军事。以谋平凉州之勋,赐爵汶阳子。后奉诏领著作郎,与司徒崔浩述成国记。
  时浩集诸术士,考校汉元以来,日月薄蚀,五星行度,并讥前史之失,别为魏历以示允。允曰:“善言远者,必先验于近。且汉元年冬十月,五星聚于东井,此乃历术之浅事。今讥汉史而不觉此谬,恐后之讥今,犹今之讥古。”浩曰:“所谬云何?”允曰:“案《星传》,金、水二星,常附日而行,冬十月,日旦在尾、箕,昏没于申南,而东井方出于寅北,二星何因背日而行?是史官欲神其事,不复推之于理。”浩曰:“欲为变者,何所不可?君独不疑三星之聚,而怪二星之来。”允曰:“此不可以空言争,宜更审之。”时坐者咸怪,唯东宫少傅游雅曰:“高君长于历,当不虚言也。”后岁余,浩谓允曰:“先所论者,本不经心,及更考究,果如君语。以前三月聚于东井,非十月也。”又谓雅曰:“高允之术,阳源之射也。”众乃叹服。允虽明于历数,初不推步有所论说。惟游雅数以灾异问允。允曰:“昔人有言,知之甚难。既知,复恐漏泄,不如不知也。天下妙理至多,何遽问此。”雅乃止。寻以本官为秦王翰傅。后敕以经授景穆,甚见礼待。又诏允与侍郎公孙质、李灵、胡方回共定律令。
  太武引允与论刑政,言甚称旨。因问允“万机何者为先”。时多禁封良田,又京师游食众。允因曰:“臣少也贱,所知唯田,请言农事。古人云:方一里则为田三顷七十亩,方百里则田三万七千顷。若劝之,则亩益三升;不劝,则亩损三升。方百里损益之率,为粟二百二十二万斛,况以天下之广乎?若公私有储,虽遇饥年,复何忧乎?”帝善之,遂除田禁,悉以授百姓。

译文

  高佑,字子集,是高允从祖的弟弟,高佑本名高禧,因为和咸阳王同名,孝文帝赐名“佑”。他的祖父高展,是慕容宝的黄门侍郎。道武帝平定中山时,迁徙到京都,在任三都大官时去世。他的父亲高谠,曾跟随太武帝消灭了赫连昌,因有功而被赐南皮子的爵位,与崔浩一起参与写作,任官至中书侍郎、给事中、冀青二州中正。又代理散骑常侍、..县侯,曾出使高丽。他死后,追赠冀州刺史、假沧水公的职位,谥号“康”。 高佑的哥哥高祚继承了父亲的爵位,做了东青州刺史。
  高佑在诗书经史方面知识渊博,喜欢文字和各种杂论,性格通达豪放,不拘小节。他从中书学生升迁为中书侍郎,赐爵建康子。文成帝末年,兖州东郡吏捕获一只异兽送到了京师,当时没人能知道这是什么野兽。皇帝下诏问 高佑。高佑说“:这兽是三吴所出,他的名字叫鲮鲤。其他地区都没有这种野兽,现在被我们获得,吴、楚之地,大概将来有归顺我国的吧!”又有人在灵丘得到一枚玉印献给了朝廷,皇帝又下诏让 高佑看。高佑说:“印上有大篆体的两个字,‘宋寿’,寿就是命,我们得到他的命,也就是他要归我们的意思。”献文帝初年,宋义阳王刘昶来投奔,薛安都等人以五个州来投降归附,当时人都说 高佑的话灵验了。
  孝文帝初年,高佑任秘书令。后来他与丞相李彪等上奏说“:《尚书》是记言体文,《春秋》是记事的书,追寻前人的记载,都是言论和行动的实录。圣朝从上古创建以来,《长发》开创基业,从始均以后直到成帝,其间年代久远,所以历代的历史记载未能传下来。我们疏忽遗漏,有辱史官之职,翻阅国志,暗下了决心,我认为从王业初建,各事草创,皇始之后,光照中土,应该依照司马迁、班固的体例,让各事归类,纪、传分开记载,表、志区分连贯,这样修撰国史,诸事齐备,在著作郎以下的人中,选取有用之才参加修撰国书。如果选到合适的人选,三年就能有成果了。”孝文帝准了他们的奏。
  孝文帝曾经问 高佑:“如水旱不调,怎么样才能制止灾害而得到好的收成呢?”高佑说:“唐尧和商汤这样的圣君,都不能制止灾荒的年景,陛下您和过去的贤君一样,对旱灾能怎么样呢?只要表彰贤能,让他们辅佐朝政,那就能消灾,就会有好收成。”孝文帝又问他制止盗贼的方法, 高佑说:“如果训导有方,怎么会不平息盗贼呢?官吏们必须坚持忠良、清廉,那么盗贼也就会消失了。”高佑又上疏说:“现在选拔人才,不看他在职时政绩的好坏,专凭年资的多少来任选,这不是人尽其才的做法,应该舍弃那种以年纪大、资格老作为条件的选任方法,惟才是举。另外,那些过去的有功之臣,他的资格和功劳都可以记载,但如他的才能不适宜去治理国家的,可以给他们加爵和封赏,不适宜再委以重任。这就是人们所说的:当王的人可用财物来做人情,不能以官职来做人情。”孝文帝对他的话都很赞同,给他加官给事中、冀州大中正。当时李彪统管著作之事, 高佑为令,只是经常关心一下而已。
  后来高佑离开京都,任西兖州刺史、假东光侯,镇守滑台。高佑认为郡国有太学,县里、乡里也应该有学校,便在县里设立了讲学,在乡里设立了教学,村里设立了小学。又让每家都自己筑一舂米的石碓,五家以上就要合打一口井,用来供行路的客人使用,不让妇女寄舂米和打水。他又制定了防止盗贼的方略,他让村民五五相保,如果谁被发现有偷盗行为,那么相保之户就要受牵连。起初他的做法让人感到有些繁琐,但后来这一地区风气很好,没有什么强盗和小偷。
  后来, 高佑又任宋王刘昶的师傅,因为参定律令,得到赏赐玉帛、粮食、马匹等。刘昶因为他是旧朝官员,年纪大,十分敬重他。高佑任光禄大夫,并仍然担任师傅,刘昶死后, 高佑被召任为宗正卿,而高佑却留连于彭城,很长时间不去赴任。仆射李冲上奏,说高佑没有什么理由而停留,不听王命,高佑被处以三年刑罚,可以赎罪,免去宗正卿职务。后来他又任光禄大夫,在任职期间去世。太常寺给他的谥号为“炀侯”,皇帝下诏说:“不遵从皇上的命令叫灵,可谥灵。”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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