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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传·卷二十四

  陶安(钱用壬 詹同 朱升 崔亮)牛谅 答禄与权 张筹 朱梦炎 刘仲质 陶凯 曾鲁 任昂 李原名 乐韶凤
  陶安,字主敬,当涂人。少敏悟,博涉经史,尤长于《易》。元至正初,举江浙乡试,授明道书院山长,避乱家居。太祖取太平,安与耆儒李习率父老出迎。太祖召与语。安进曰:“海内鼎沸,豪杰并争,然其意在子女玉帛,非有拨乱、救民、安天下心。明公渡江,神武不杀,人心悦服,应天顺人。以行吊伐,天下不足平也。”太祖问曰:“吾欲取金陵,何如?”安曰:“金陵,古帝王都。取而有之,抚形胜以临四方,何向不克?”太祖曰:“善。”留参幕府,授左司员外郎,以习为太平知府。习字伯羽,年八十余矣,卒于官。
  安从克集庆,进郎中。及聘刘基、宋濂、章溢、叶琛至,太祖问安:“四人者何如?”对曰:“臣谋略不如基,学问不如濂,治民之才不如溢、琛。”太祖多其能让。黄州初下,思得重臣镇之,无逾安者,遂命知黄州。宽租省徭,民以乐业。坐事谪知桐城,移知饶州。陈友定兵攻城,安召吏民谕以顺逆,婴城固守。援兵至,败去。诸将欲尽戮民之从寇者,安不可。太祖赐诗褒美,州民建生祠事之。
  吴元年,初置翰林院,首召安为学士。时征诸儒议礼,命安为总裁官。寻与李善长、刘基、周祯、滕毅、钱用壬等删定律令。
  洪武元年,命知制诰兼修国史。帝尝御东阁,与安及章溢等论前代兴亡本末。安言丧乱之源,由于骄侈。帝曰:“居高位者易骄,处佚乐者易侈。骄则善言不入,而过不闻;侈则善道不立,而行不顾。如此者,未有不亡。卿言甚当。”又论学术。安曰:“道不明,邪说害之也。”帝曰:“邪说害道,犹美味之悦口,美色之眩目。邪说不去,则正道不兴,天下何从治?”安顿首曰:“陛下所言,可谓深探其本矣。”安事帝十余岁,视诸儒最旧。及官侍从,宠愈渥。御制门帖子赐之曰:“国朝谋略无双士,翰苑文章第一家。”时人荣之。御史或言安隐过。帝诘曰:“安宁有此,且若何从知?”曰:“闻之道路。”帝大怒,立黜之。
  洪武元年四月,江西行省参政阙,帝以命安,谕之曰:“朕渡江,卿首谒军门,敷陈王道。及参幕府,裨益良多。继入翰林,益闻谠论。江西上游地,抚绥莫如卿。”安辞。帝不许。至任,政绩益著。其年九月卒于官。疾剧,草上时务十二事。帝亲为文以祭,追封姑孰郡公。
  子晟,洪武中为浙江按察使,以贪贿诛。其兄昱亦坐死。发家属四十余人为军,后死亡且尽。所司复至晟家勾补,安继妻陈诣阙诉,帝念安功,除其籍。
  初,安之裁定诸礼也,广德钱用壬亦多所论建。
  用壬,字成夫。元南榜进士第一,授翰林编修。出使张士诚,留之,授以官。大军下淮、扬,来归。累官御史台经历,预定律令。寻与陶安等博议郊庙、社稷诸仪。其议释奠、耤田,皆援据经文及汉、魏以来故事以定其制。诏报可,语详《礼志》。洪武元年分建六部官,拜用壬礼部尚书。凡礼仪、祭祀、宴享、贡举诸政,皆专属礼官。又诏与儒臣议定乘舆以下冠服诸式。时儒生多习古义,而用壬考证尤详确,然其后诸典礼亦多有更定云。其年十二月,请告归。
  詹同,字同文,初名书,婺源人。幼颖异,学士虞集见之曰:“才子也。”以其弟槃女妻之。至正中,举茂才异等,除郴州学正。遇乱,家黄州,仕陈友谅为翰林学士承旨。太祖下武昌,召为国子博士,赐名同。时功臣子弟教习内府,诸博士治一经,不尽通贯。同学识淹博,讲《易》、《春秋》最善。应教为文,才思泉涌,一时莫与并。迁考功郎中,直起居注。会议袷禘礼,同议当,遂用之。
  洪武元年,与侍御史文原吉、起居注魏观等循行天下,访求贤才。还,进翰林直学士,迁侍读学士。帝御下峻,御史中丞刘基曰:“古者公卿有罪,盘水加剑,诣请室自裁,所以励廉耻,存国体也。”同时侍侧,遂取《戴记》及贾谊疏以进,复剀切言之。帝尝与侍臣言:声色之害甚于鸩毒,创业之君,为子孙所承式,尤不可不谨。同因举成汤不迩声色,垂裕后昆以对。其因事纳忠如此。
  四年进吏部尚书。六年兼学士承旨,与学士乐韶凤定释奠先师乐章。又以渡江以来,征讨平定之迹,礼乐治道之详,虽有纪载,尚未成书,请编《日历》。帝从之,命同与宋濂为总裁官,吴伯宗等为纂修官。七年五月书成,自起兵临濠至洪武六年,共一百卷。同等又言:《日历》秘天府,人不得见。请仿唐《贞观政要》,分辑圣政,宣示天下。帝从之。乃分四十类,凡五卷,名曰《皇明宝训》。嗣后凡有政迹,史官日记录之,随类增入焉。是年赐敕致仕,语极褒美。未行,帝复命与濂议大祀分献礼。久之,起承旨,卒。
  同以文章结主知,应制占对,靡勿敏赡。帝尝言文章宜明白显易,通道术,达时务,无取浮薄。同所为多称旨,而操行尤耿介,故至老眷注不衰。
  子徽,字资善,洪武十五年举秀才。官至太子少保兼吏部尚书。有才智,刚决不可犯。勤于治事,为帝所奖任。然性险刻。李善长之死,徽有力焉。蓝玉下狱,语连徽及子尚宝丞绂,并坐诛。
  同从孙希原,为中书舍人,善大书。宫殿城门题额,往往皆希原笔也。
  朱升,字允升,休宁人。元末举乡荐,为池州学正,讲授有法。蕲、黄盗起,弃官隐石门。数避兵逋窜,卒未尝一日废学。太祖下徽州,以邓愈荐,召问时务。对曰:“高筑墙,广积粮,缓称王。”太祖善之。吴元年,授侍讲学士,知制诰,同修国史。以年老,特免朝谒。洪武元年进翰林学士,定宗庙时享斋戒之礼。寻命与诸儒修《女诫》,采古贤后妃事可法者编上之。大封功臣,制词多升撰,时称典核。逾年,请老归,卒年七十二。
  升自幼力学,至老不倦。尤邃经学。所作诸经旁注,辞约义精。学者称枫林先生。子同官礼部侍郎,坐事死。
  崔亮,字宗明,藁城人。元浙江行省掾。明师至旧馆,亮降,授中书省礼曹主事。迁济南知府。以母忧归。洪武元年冬,礼部尚书钱用壬请告去,起亮代之。初,亮居礼曹时,即位、大祀诸礼皆其所条画,丞相善长上之朝,由是知名。及为尚书,一切礼制用壬先所议行者,亮皆援引故实,以定其议。考证详确,逾于用壬。
  二年,议上仁祖陵曰“英陵”,复请行祭告礼。太常博士孙吾与以汉、唐未有行者,驳之。亮曰:“汉光武加先陵曰‘昌’,宋太祖亦加高祖陵曰‘钦’,曾祖陵曰‘康’,祖陵曰‘定’,考陵曰‘安’,盖创业之君尊其祖考,则亦尊崇其陵。既尊其陵,自应祭告,礼固缘人情而起者也。”廷议是亮。顷之,亮言:“《礼运》曰‘礼行于郊,则百神受职。’今宜增天下神祗坛于圜丘之东,方泽之西。”又言:“《郊特牲》‘器用陶匏’,《周礼疏》‘外祀用瓦’。今祭祀用瓷,与古意合。而槃盂之属,与古尚异,宜皆易以瓷,惟笾用竹。”又请大祀前七日,陪祀官诣中书受誓戒,戒辞如唐礼。又依《周礼》定五祀及四时荐新、稞礼、圭瓒、郁鬯之制。并言旗纛月朔望致祭,烦而渎,宜止,行于当祭之月。皆允行。帝尝谓亮:“先贤有言:‘见其生不忍见其死,闻其声不忍食其肉。’今祭祀省牲于神坛甚迩,心殊未安。”亮乃奏考古省牲之仪,远神坛二百步。帝大喜。
  帝虑郊社诸祭,坛而不屋,或骤雨沾服。亮引宋祥符九年南郊遇雨,于太尉厅望祭,及元《经世大典》坛垣内外建屋避风雨故事,奏之。遂诏:建殿于坛南,遇雨则望祭。而灵星诸祠亦皆因亮言建坛屋焉。时仁祖已配南北郊,而郊祀礼成后,复诣太庙恭谢。亮言宜罢,惟先祭三日,诣太庙以配享告。诏可。帝以日中有黑子,疑祭天不顺所致,欲增郊坛从祀之神。亮执奏:汉、唐烦渎,不宜取法。乃止。帝一日问亮曰:“朕郊祀天地,拜位正中,而百官朝参则班列东西,何也?”亮对曰:“天子祭天,升自午陛,北向,答阳之义也;祭社,升自子陛,南向,答阴之义也。若群臣朝参,当避君上之尊,故升降皆由卯陛,朝班分列东西,以避驰道,其义不同。”亮仓卒占对,必傅经义,多此类。
  自郊庙祭祀外,朝贺山呼、百司笺奏、上下冠服、殿上坐墩诸仪及大射军礼,皆亮所酌定。惟言“大祀帝亲省牲,中祀、小祀之牲当遣官代”,帝命:“亲祭者皆亲省”。又请依唐制,令郡国奏祥瑞。帝以灾异所系尤重,命有司驿闻,与亮议异焉。三年九月,卒于官。其后牛谅、答禄与权、张筹、牛梦炎、刘仲质之属,亦各有所论建。
  牛谅,字士良,东平人。洪武元年,举秀才,为典簿。与张以宁使安南还,称旨,三迁至礼部尚书。更定释奠及大祀分献礼,与詹同等议省牲、冠服。御史答禄与权请祀三皇。太祖下其议礼官,并命考历代帝王有功德者庙祀之。七年正月,谅奏:三皇立庙京师,春秋致祭。汉、唐以下,就陵立庙。帝为更定行之,亦详《礼志》。是年怠职,降主事。未几,复官。后仍以不任职罢。谅著述甚多,为世传诵。
  答禄与权,字道夫,蒙古人。仕元为河南北道廉访司佥事。入明,寓河南永宁。洪武六年,用荐授秦府纪善,改御史。请重刊律令。盱眙民进瑞麦,与权请荐宗庙。帝曰:“以瑞麦为朕德所致,朕不敢当。其必归之祖宗。御史言是也。”明年出为广西按察佥事。未行,复为御史。上书请祀三皇。下礼官议,遂并建帝王庙。且遣使者巡视历代诸陵寝。设守陵户二人,三年一祭,其制皆由此始。又请行禘礼,议格不行。改翰林修撰,坐事降典籍,寻进应奉。十一年以年老致仕。禘礼至嘉靖中始定。
  张筹,字惟中,无锡人。父翼,尝劝张士诚将莫天佑降,复请于平章胡美勿僇降人,城中人得完。以詹同荐,授翰林应奉,改礼部主事。奉诏与尚书陶凯编集汉、唐以来藩王事迹,为《归鉴录》。洪武九年,由员外郎进尚书,与学士宋濂定诸王妃丧服之制。筹记诵淹博,在礼曹久,谙于历代礼文沿革。然颇善附会。初,陶安等定圜丘、方泽、宗庙、社稷诸仪,行数年矣。洪武九年,筹为尚书,乃更议合社稷为一坛,罢勾龙、弃配位,奉仁祖配飨,以明祖社尊而亲之之道,遂以社稷与郊庙祀并列上祀。识者窃非之。已,出为湖广参政。十年坐事罚输作。十二年仍起礼部员外郎。后复官,以事免。
  朱梦炎,字仲雅,进贤人。元进士,为金谿丞。太祖召居宾馆,命与熊鼎集古事,为质直语,教公卿子弟,名曰《公子书》。洪武十一年,自礼部侍郎进尚书。帝方稽古右文,梦炎援古证今,剖析源流,如指诸掌,文章详雅有根据。帝甚重之。卒于官。
  刘仲质,字文质,分宜人。洪武初,以宜春训导荐入京,擢翰林典籍,奉命校正《春秋本末》。十五年拜礼部尚书,命与儒臣定释奠礼,颁行天下学校。每岁春秋仲月,通礼孔子如仪。时国子学新成,帝将行释菜。侍臣有言:孔子虽圣,人臣也,礼宜一奠再拜。帝曰:“昔周太祖如孔子庙,左右谓不宜拜。周太祖曰:‘孔子,百世帝王师,何敢不拜!’今朕有天下,敬礼百神,于先师礼宜加崇。”乃命仲质详议。仲质请帝服皮弁执圭,诣先师位前,再拜,献爵,又再拜,退易服。乃诣彝伦堂命讲,庶典礼隆重。诏曰“可”。又立学规十二条,合钦定九条,颁赐师生。已,复奉命颁刘向《说苑》、《新序》于学校,令生员讲读。是年冬改华盖殿大学士,帝为亲制诰文。坐事贬御史。后以老致仕。仲质为人厚重笃实,博通经史,文体典确,常当帝意焉。
  陶凯,字中立,临海人。领至正乡荐,除永丰教谕,不就。洪武初,以荐征入,同修《元史》。书成,授翰林应奉,教习大本堂,授楚王经。三年七月与崔亮并为礼部尚书,各有敷奏。军礼及品官坟茔之制,凯议也。其年,亮卒。凯独任,定科举式。明年会试,以凯充主考官,取吴伯宗等百二十人程文进御,凯序其首简,遂为定例。帝尝谕凯曰:“事死如事生,朕养已不逮,宜尽追远之道。”凯以太庙已有常祀,乃请于乾清宫左别建奉先殿,以奉神御。明奉先殿之制自此始。五年,凯言:“汉、唐、宋时皆有会要,纪载时政。今起居注虽设,其诸司所领谕旨及奏事簿籍,宜依会要,编类为书,庶可以垂法后世。下台省府者,宜各置铜柜藏之,以备稽考,俾无遗阙。”从之。明年二月,出为湖广参政。致仕。八年起为国子祭酒。明年改晋王府左相。
  凯博学,工诗文。帝尝厌前代乐章多谀辞,或未雅驯,命凯与詹同更撰,甚称旨。长至侍斋宫,言:宜有篇什以纪庆成。遂命凯首唱,诸臣俱和,而宋濂为之序。其后扈行陪祀,有所献,帝辄称善。一时诏令、封册、歌颂、碑志多出其手云。凯尝自号“耐久道人”。帝闻而恶之。坐在礼部时朝使往高丽主客曹误用符验,论死。
  曾鲁,字得之,新淦人。年七岁,能暗诵《五经》,一字不遗。稍长,博通古今。凡数千年国体、人才,制度沿革,无不能言者。以文学闻于时。元至正中,鲁帅里中豪,集少壮保乡曲。数具牛酒,为开陈顺逆。众皆遵约束,无敢为非义者。人号其里曰“君子乡”。
  洪武初,修《元史》,召鲁为总裁官。史成,赐金帛,以鲁居首。乞还山,会编类礼书,复留之。时议礼者蜂起。鲁众中扬言曰:“某礼宜据某说则是,从某说则非。”有辨诘者,必历举传记以告。寻授礼部主事。开平王常遇春薨,高丽遣使来祭。鲁索其文视之,外袭金龙黄帕,文不署洪武年号。鲁让曰:“龙帕误耳,纳贡称藩而不奉正朔,于义何居?”使者谢过,即令易去。安南陈叔明篡立,惧讨,遣使入贡以觇朝廷意。主客曹已受其表,鲁取副封视之,白尚书诘使者曰:“前王日熞,今何骤更名?”使者不敢讳,具言其实。帝曰:“岛夷乃狡犭会如此耶!”却其贡。由是器重鲁。
  五年二月,帝问丞相:“鲁何官?对曰:“主事耳。”即日超六阶,拜中顺大夫、礼部侍郎。鲁以“顺”字犯其父讳,辞,就朝请下阶。吏部持典制,不之许。戍将捕获倭人,帝命归之。儒臣草诏,上阅鲁稿大悦,曰:“顷陶凯文已起人意,鲁复如此,文运其昌乎!”未几,命主京畿乡试。甘露降钟山,群臣以诗赋献,帝独褒鲁。是年十二月引疾归,道卒。淳安徐尊生尝曰:“南京有博学士二人,以笔为舌者宋景濂,以舌为笔者曾得之也。”鲁属文不留藁,其徒间有所辑录,亦未成书云。

译文

  陶安,字主敬,当涂人。少年时就敏悟,广泛涉猎经史,尤其见长于《易经》。元至正初年,江浙乡试中举,授予明道书院山长,躲避战乱于家乡。太祖占领太平,陶安和耆儒李习率父老出城迎接。太祖召他问话。陶安进言说:“海内鼎沸,豪杰并争,然而他们的用意在于子女玉帛,没有拨乱反正、救民于水火、安定天下的心意。明公渡江,神武而不妄杀人,人心悦服,应天顺人,以行吊伐,天下何愁不平定。”太祖问道:“我将攻取金陵,怎么样?”陶安说:“金陵是古帝王之都,攻而取之,抚形胜以临四方,为何不攻打呢?”太祖说:“好。”把他留在幕府,授予左司员外郎,任命李习为太平知府。李习,字伯羽,年已八十有余,死在官位上。
  陶安从太祖攻克集庆,晋升为郎中。太祖聘任了刘基、宋濂、章溢、叶琛以后,太祖问陶安:“他们四人怎么样?”回答说“:我的谋略不如刘基,学问不如宋濂,治民之才不如章溢、叶琛。”太祖对他的谦让十分赞赏。黄州刚刚平定,考虑任用重臣镇守,没有比陶安更合适的,于是任命他为黄州知州。他放宽租子,节省徭役,百姓安居乐业。后因犯罪被贬至桐城,又移至饶州。陈友定的部队攻城,陶安召集官民以顺逆晓谕,因而城得以固守。援兵到来,敌人败去。诸将准备杀尽从寇之民,陶安认为不妥,太祖赐诗褒奖赞扬他。饶州的百姓建生祠侍奉他。
  吴元年(1367),开始设置翰林院,首先就召陶安为学士。当时征召诸儒商议礼仪,任命陶安为总裁官。不久,和李善长、刘基、周祯、滕毅、钱用壬等人删定律令。洪武元年(1368),任命为知制诰兼修国史。太祖曾亲临东阁,与陶安、章溢等人讨论前代兴亡始末。陶安说丧乱的根源是由于骄侈。太祖说“:居高位者容易骄,处佚乐者容易侈。骄则对善言听不进,对过错不闻不问。侈则善道不立,而行为毫不顾忌。如此这般,哪有不灭亡的。你说得十分恰当。”又讨论学术。陶安说:“道不明,是由于邪说干扰。”太祖说“:邪说干扰正道,就如美味悦口,美色眩目。邪说不排除,则正道就难以兴起,天下怎么能大治?”陶安点头说:“陛下所说的,可以说是探讨了事物的根本了。”陶安侍候太祖十多年,在诸儒中和太祖的感情最深。到了担任官吏侍从,越发受到恩宠。赐给御制门帖子,说:“国朝谋略无双士,翰苑文章第一家。”当时人们认为十分荣耀。御史中有人说陶安隐瞒了过错。太祖反问道“:陶安难道有此事,你从哪里得知的?”回答说:“外面都这样说。”太祖大怒,立即罢黜了他。
  洪武元年(1368)四月,江西行省参政空缺,太祖任命了陶安,谕之曰“:我渡江,你首先谒见于军门,陈述王道。到幕府参议,使我受益颇多。继而入翰林院,越发多地听到你正直的议论。江西上游地,没有比你去镇抚更合适的。”陶安推辞,太祖不许。到任后,政绩卓著。当年九月死于官位上。病情加重时,还草拟了时务十二事上奏。太祖亲自写文祭奠,追封为姑孰郡公。
  儿子陶晟,洪武中为浙江按察使,因贪污贿赂而被杀。他的哥哥陶昱也受牵连而死,发配家属四十余人为军。后差不多都死亡了,有关部门又到陶晟家勾补。陶安的继妻陈氏上宫廷上诉,太祖念及陶安的功绩,只免除了他的官籍。
  最初,陶安裁定的诸礼仪中,广德钱用壬也多有建议。
  钱用壬,字成夫,元南榜进士第一,授予翰林编修。出使张士诚,被留下,授予官职。大军攻下淮、扬,前来归附。累官御史台经历,预定律令。不久与陶安等人博议郊庙、社稷诸仪。他们议释奠、謖田,都援引经文及汉、魏以来的典故,以制定其制,诏令报可,详见《礼志》。洪武元年(1368)分建六部官,任命用壬为礼部尚书。凡社仪、祭祀、宴享、贡举诸政,都专门归属礼官。又诏令与儒臣议定乘舆以下冠服诸式。当时儒生多使用古时的礼仪,而用壬考证尤为详细准确,然后诸典礼多有更定。当年十二月,请求辞官归乡。
  詹同,字同文,初名叫书,婺源人。幼年聪颖,学士虞集见到他说:“是个才子。”把他弟弟虞..的女儿嫁给了他。至正年间,举荐茂才,任命为郴州学正。正遇战乱,家居黄州,侍奉陈友谅担任翰林学士。太祖攻下武昌,召他为国子博士,赐名叫同。当时功臣子弟在内府教习,诸博士讲授一经,不能完全贯通。詹同学识渊博,《易》、《春秋》讲得最好。应教为文,才思泉涌,一时无人可与他比。晋升为考功郎中,负责起居注。举行舉..礼,詹同建议恰当,于是被采纳。洪武元年(1368),与侍御史文原吉、起居注魏观等人巡行天下,访求贤才。回来后晋升为翰林直学士,升为侍读学士。
  太祖亲临下峻,御史中丞刘基说:“古时公卿犯罪,盘水加剑,送往住处让他们自杀,以此来激励廉耻,这叫存国体。”詹同当时侍奉在太祖身旁,于是拿《戴记》和贾谊疏进献皇上,再次切中要害。太祖曾对侍臣说“:声色之害比鸩毒还厉害,创业之君要为子孙做出榜样,所以尤其不能不谨慎。”詹同列举了成汤不近声色,所以垂留风范于后世。詹同就是如此纳忠言的。
  四年(1371),晋升为吏部尚书。六年,兼任学士承旨,与学士乐韶凤制定解释祭奠先师的乐章。又因为渡江以来,征讨平定之迹,礼乐治道之详,虽有记载,但尚未成书,请求编写《日历》。太祖同意了,任命詹同和宋濂为总裁官,吴伯宗等人为纂修官。七年五月书写成了,从起兵临濠始,至洪武六年止,共计一百卷。詹同等人又说,《日历》秘藏于天府,不能给人看,请求仿照唐朝《贞观政要》,分辑圣政,宣示天下。太祖同意了。于是把书分成四十类,五卷,名为《皇明宝训》。以后凡有政绩,史官记录,按类别增补进此书。当年赐敕退休,语言极为褒美。没有多久,太祖又命他与宋濂议论大祀分献礼。过了一段时间,他起任承旨。去世。
  詹同因文章得到太祖赏识,他应制占对,靡勿敏赡。太祖曾说文章要明白易懂,要精通要领,表达时务,不要浮躁浅薄。詹同的所作所为多按照旨意而为,而操行尤为耿介,所以到老还眷注不衰。
  朱升,字允升,休宁人。元末举乡荐,担任池州学正,讲授有法。蕲、黄盗起,弃官隐居石门。多次逃避兵乱,四处流窜,但没有一天荒废学业。太祖攻下徽州,因邓愈推荐,召他询问时务。他回答说“:高筑墙,广积粮,缓称王。”太祖颇为赞赏。吴元年授予侍讲学士、知制诰、同修国史。因他年老,特免除朝拜之礼。洪武元年(1368)晋升为翰林学士,制定宗庙时享斋戒之礼仪。不久,命他与诸儒编修《女诫》,把古代贤良的后妃可以效法的一些事迹编入此书。大封功臣,制词大多是朱升撰写,当时称为典核。过了一年,请求告老还乡,去世时七十二岁。
  朱升从小勤奋学习,到了老年也不厌倦。尤其精通经学。他所作的诸经旁注,言辞简约,意义精辟。学者称他为枫林先生。他的儿子朱同担任礼部侍郎,犯罪而死。
  崔亮,字宗明,藁城人。元浙江行省掾。明朝军队到达旧馆,崔亮投降,授予中书省礼曹主事。晋升为济南知府。因母亲忧虑而归。洪武元年(1368)冬,礼部尚书钱用壬请求辞职,起用崔亮取代。最初,崔亮居礼曹时,即位、大祀诸礼都由他条划,丞相李善长将他举荐给朝廷,因此知名。到他担任尚书后,钱用壬制订实行的一切礼制,崔亮都授引了典故,以制定其议。考证详细准确,超过了用壬。
  二年(1369),商议仁祖陵为英陵,又请求行祭告礼。太常博士孙吾与因汉、唐没有执行此礼,而加以驳斥。崔亮说:“汉光武帝加封先陵名为昌,宋太祖也加封高祖陵名为钦,曾祖陵为康,祖陵名为定,父亲的陵名为安,创业君主都尊崇他们的祖先,也尊崇他们的陵墓。既然尊崇他们的陵墓,则自然应该祭告。礼是因为人情而来的。”朝廷议论崔亮是对的。不久,崔亮说:“《礼运》上说:‘礼行于郊,则百神受职。’现应增设天下神癨坛于圜丘之东,方泽之西。”又说:“《郊特牲》上说‘器用陶匏’,《周礼疏》上说‘外祀用瓦’,现祭祀用瓷,与古代的说法相符。而..盂之属,与古代不同,应更换为瓷器,唯独笾使用竹器。”又请求大祀前七日,陪祭官都到中书受誓戒,戒辞依照唐代礼节。又依据《周礼》制定了五祀及四时荐新、裸礼、圭瓒、郁鬯之制,并说旗纛每月朔望致祭,繁琐而轻漫,应只于当祭之月举行。都批准执行。太祖曾对崔亮说“:先贤有这种说法‘见其生不忍见其死,闻其声不忍食其肉’。现祭祀把牲畜放在神坛附近,心里不安。”亮于是考据省牲之礼,远离神坛二百步。太祖大喜。
  太祖忧虑郊社诸祭,坛没有屋檐遮盖,有时突然下雨会淋湿衣服。崔亮引用宋祥符九年(1016)南郊遇雨,在太尉厅望祭,元《经世大典》上说坛垣内外兴建房屋用以避风雨的典故,上奏。于是诏令兴建殿于坛南,遇雨则望祭。而灵星诸祠也因崔亮所说而兴建了坛屋。当时仁祖已配祭南北郊,而郊祀礼兴起在后,又到太庙恭谢。崔亮说应予取消,惟先祭三日,到太庙以配享告。诏令认可。太祖认为太阳中有黑子,怀疑是祭天不顺所导致的,想增郊坛从祀之神。崔亮上奏汉、唐代祀仪繁琐、轻漫,不宜效法,于是停止。
  太祖有一天问崔亮说:“我郊祀天地,拜位在正中,而百官朝参则班列东西,这是为什么?”崔亮回答说:“天子祭天,升自午陛,面向北,是答阳之义。祭社,升自子陛,面向南,是答阴之义。如群臣朝参,就应当回避君上之尊,故升降皆由卯陛,朝班分列东西,以避开驰道,这意义就不同了。”崔亮仓促回答,也引经据典,不厌其烦。
  自郊庙祭祀外,朝贺山呼、百司笺奏、上下冠服、殿上坐墩诸仪及大射军礼,都由崔亮酌定。唯独大祀帝亲省牲,中祀、小祀之牲当遣官代,皇上命令亲祭者皆亲省。又请求依照唐制,命令郡国奏祥瑞。太祖认为差异关系甚大,命令有关部门用驿站传闻,与崔亮共同商议。三年(1370)九月死于官位上。
  陶凯,字中立,临海人。受至正乡荐,任命为永丰教谕,没有上任。洪武初年,因推荐而被召入宫,参予编修《元史》。书成以后,授予翰林应奉,教习于大本堂,教授楚王经书。三年(1370)七月与崔亮同为礼部尚书,各有陈奏。军礼及品官坟茔之制,都由陶凯制订。当年,崔亮去世,陶凯独任礼部尚书,制定科举模式。第二年会试,任命陶凯为主考官,把吴伯宗等一百二十人的呈文送给皇上看,并在他们文章前作序,于是成为定例。太祖曾告诉陶凯“:事奉死者就如事奉生者,我的修养已不能到达此地步,宜尽追怀远之道。”陶凯认为太庙已有常祀了,于是请求于乾清宫左,另建奉先殿同以供奉神御。明代的奉先殿制度从此开始。
  五年(1372),陶凯说:“汉、唐、宋时都有会要,记载时政。现虽设立了起居注,诸司所领谕旨及奏事簿籍,应依照会要,编类为书,就可以垂法后世。下台省府者,适宜设置铜柜收藏,以备查考,使其没有遗漏。”依从了他。第二年二月出任湖广参政。辞官退休。八年担任国子祭酒。第二年改任为晋王府左相。
  陶凯博学多才,擅长诗文。太祖曾厌恶前代乐章多奉谀之辞,有的未雅驯,命令陶凯和詹同进行修改,他们奉旨而行。长时间在斋宫侍奉,说宜有篇什以纪庆成。于是命令陶凯首唱,诸臣俱和,宋濂写序言。后扈行陪祀,有所献,常常得到太祖称赞。一时间,诏令、封册、歌颂、碑志多出于其手。陶凯曾自称为耐久道人。太祖听说后十分厌恶。在礼部时,朝使前往高丽,因主客曹误用验符而定罪,被处以死刑。
  曾鲁,字得之,新淦人。年仅七岁时,就能默诵《五经》,一字不漏。稍稍长大后,博古通今。大凡数千年国体人才,制度沿革,他没有不知道的。以文学才华闻名于当时。元至正年间,曾鲁率领里中豪杰,聚集少壮保卫乡里。准备牛和酒,开陈顺逆。众人都遵守约束,没人做不道义的事。人们称他居住的乡里为君子乡。
  洪武初年,编修《元史》,征召曾鲁为总裁官。史书完成后,赐给金银玉帛,曾鲁居于首位。请求还山,又遇上编修礼书,再一次被留用。当时议礼者蜂拥而起。曾鲁对众人说“:某礼应根据某说则是对的,而随从某说就不对。”如有辩论反驳的,他就一定要列举传记与对方讲明。不久,授予礼部主事。开平王常遇春去世,高丽派使者前来祭奠。曾鲁要来祭文阅看,外面包着金龙黄帕,祭文不署洪武年号。曾鲁责备道“:用龙帕是错误的,纳贡称藩而又不尊奉正朔,于义何居?”使者谢过,即命令更换。安南陈叔明篡位,害怕明廷派兵征讨,就派使者纳贡来探听朝廷的意向。主客曹已接受了其表,曾鲁拿来副封看了一下,陈述于尚书,诘问使者说:“前王日火坚,现为何突然更名了呢?”使者不敢隐瞒,从实说来。太祖说“:岛夷就是如此狡狯啊!”推却了贡品。于是更加器重曾鲁。
  五年(1372)二月,太祖问丞相:“曾鲁担任什么官职?”回答说“:主事。”即日破格提升六个官阶,任命为中顺大夫、礼部侍郎。曾鲁因顺字犯了他父亲的讳而推辞,到朝廷请求降低官阶。吏部持典制,不允许。戍将捕获倭人,太祖命令遣送。儒臣草拟诏书,太祖看到曾鲁的诏书十分高兴地说“:不久前陶凯的文章已符合我的心意了,曾鲁又如此,文运将昌盛了!”不久,命他主持京畿乡试。甘露降临钟山,群臣用诗赋敬献,太祖唯独褒奖曾鲁。当年十二月因病回乡,中途去世。淳安徐尊生曾说“:南京有博学之士二人,以笔为舌者是宋景濂,以舌为笔的是曾得之。”曾鲁写文章不留底稿,他的学生有时有所辑录,但也没有编辑成书。
  任昂,字伯..,河阴人。元末中进士,任命为宁晋知县,没有到任。洪武初年,举荐为襄垣训导,担任御史。十五年(1382)任命为礼部尚书。太祖注重太学,罢免了祭酒李敬、吴..,命令任昂增定监规八条。于是,任命曹国公李文忠、大学士宋讷兼领国子监事。会司谏关贤上言“:近来郡邑所司非人,师道没有建立,每年选拔的文士大多缺乏,甚至连俊秀生员,也点充承差,违背了朝廷育贤的本意。”任昂上奏决定了天下岁贡士从翰林院考试,作为殿最。第二年,命科举和荐举并行。任昂制定了科场程式,比以前更加详细,取士制度从此制定。广东都指挥狄崇、王臻以妾为继室,请求册封。朝廷商议此事,任昂认为不可。得到赞同。于是命任昂及翰林院制定嫡妾封赠的惯例,依照诏令偕同吏部制定文官封赠惯例十一个,荫叙惯例五个,颁布于中外。
  不久请求更改制定冕服之制,以及朝参坐次。又奏请摧毁天下淫祠,正祀命名典雅的名号。上奏说“:蜀人祭祀秦太守李冰,附以汉守文翁、宋守张咏,密县祭祀太傅卓茂,钧州祭祀丞相黄霸,彭泽祭祀丞相狄仁杰,都遗爱在民间。李龙迁祭祀于隆州,谢夷甫祭祀于福州,都因为他们为民抵御外患。吴丞相陆逊以战功定国,应祭祀于吴,儿子陆抗、从子陆凯也一并配祭。元总管李黼立祀于江州,元帅余阙立庙于安庆,都因死勤事。跟从余阙镇守皖,全家殉义者,有万户李宗可,应配享余阙的庙。”这些奏请都得到批准。第二年命令制定乡饮酒令,并颁行天下,又令制定大成乐器,分别颁行于学宫。当时,以八事考核外吏,并排列平定云南之功行赏,事情不归属礼部的,太祖都令任昂主持其议。不久,请求还乡。
  李原名,字资善,安州人。洪武十五年(1382),以通经儒士身份举荐为御史。二十年出使平缅归,说:“思伦发狡诈,窥伺我国,应加强边防。靖江王用大理印行令旨,这是非法的,被远人所轻视。”受命担任礼部尚书。从此,远方之事大多咨询他。高丽奏请,说辽东的文、高、和、定州都是他国原有的领土,请求屯戍铁岭。李原名说“:这几州都划归元朝的版图,属于辽,高丽是以鸭绿江为界,不宜再有陈请。”太祖命令晓谕他国安守国土,不要生事。安南每年进贡方物,太祖念此有所劳民,李原名把太祖的意思转达他们,命令三年进贡一次,从此成为定制。又因太祖施行养老之政,申明府州县每年进贡多少的数量,制定官民巾服之式样,都写入诏令中。
  最初,因答禄与权陈上言,建立了历代帝王庙,至此,李原名请求以风后、力牧等三十六人侑享。太祖撤消了赵普、安童、阿述,增加了陈平、冯异、潘美、木华黎,其余的就全部采纳了李原名的奏请。鲁王去世,制定丧服之制。进士王希曾请求丧礼规格高于他母亲,李原名说这是非礼,应禁止。凡郊祀、宗庙、社稷、岳渎诸制,先由儒臣论定,时有详略,太祖命李原名全部予以更正。诸礼臣唯独李原名在任最久。二十三年(1390),因年老辞去官职。
  乐韶凤,字舜仪,全椒人。博学擅长文章。于和阳谒见太祖,从太祖渡江,参与军事。洪武三年(1370),授予起居注,多次得以晋升。六年任命为兵部尚书,与中书省、御史台、都督府制定教练军士的法则。改任侍讲学士。与承旨詹同修正解释祭奠先师的乐章,编集成《大明日历》。七年太祖因祭祀驾还,应用乐舞开道,命韶凤等人撰写乐词,因此撰写了《神降祥》、《神贶惠》、《酣酒》、《色荒》、《禽荒》等曲目进献,大凡三十九章,名为《回銮乐歌》,皆寓规谏。礼部在乐歌上绘上《乐舞图》,命太常练习。
  第二年,太祖因旧韵出自江左,大多已失真,命他与廷臣参考中原雅意予以修正。书写成后,命名为《洪武正韵》。又命考据陵寝朔望祭祀及登坛脱舄诸礼仪,都考据得十分详实,也全部被采纳。不久免职,后又起用为祭酒。奉诏制定皇太子与诸王往复书信的礼节,考据得十分精确详细,多次得到褒奖。十三年(1380)辞官归乡,寿终正寝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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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列传·卷四十二
  2. 列传·卷一百零三
  3. 列传·卷一百二十九
  4. 志·卷二十八
  5. 列传·卷一百零九
  6. 志·卷二十四
  7. 志·卷二十三
  8. 列传·卷一百五十七
  9. 本纪·卷二十四
  10. 列传·卷一百六十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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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附录·明史表
  2. 列传·卷二百二十
  3. 列传·卷二百一十九
  4. 列传·卷二百一十八
  5. 列传·卷二百一十七
  6. 列传·卷二百一十六
  7. 列传·卷二百一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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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5. 列传·卷二百零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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