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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·卷九

  礼上
  礼仪繁博,与天地而为量。纪国立君,人伦攸始。三代遗文,略在经诰,盖秦余所亡逸也。汉初叔孙通制汉礼,而班固之志不载。及至东京,太尉胡广撰《旧仪》,左中郎蔡邕造《独断》,应劭、蔡质咸缀识时事,而司马彪之书不取。魏氏籍汉末大乱,旧章殄灭,侍中王粲、尚书卫觊集创朝仪,而鱼豢、王沈、陈寿、孙盛并未详也。吴则太史令丁孚拾遗汉事,蜀则孟光、许慈草建众典。晋初司空荀摐因魏代前事,撰为《晋礼》,参考今古,更其节文,羊祜、任恺、庾峻、应贞并共删集,成百六十五篇。后挚虞、傅咸缵续此制,未及成功,中原覆没,今虞之《决疑注》是遗事也。江左仆射刁协、太常荀崧,补缉旧文,光禄大夫蔡谟又踵修辑朝故。宋初因循改革,事系群儒,其前史所详,并不重述。永明二年,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定礼乐。于是诏尚书令王俭制定新礼,立治礼乐学士及职局,置旧学四人,新学六人,正书令史各一人,干一人,秘书省差能书弟子二人。因集前代,撰治五礼,吉、凶、宾、军、嘉也。文多不载。若郊庙庠序之仪,冠婚丧纪之节,事有变革,宜录时事者,备今志。其舆辂旗常,与往代同异者,更立别篇。
  建元元年七月,有司奏:“郊殷之礼,未详郊在何年?复以何祖配郊?殷复在何时?未郊得先殷与不?明堂亦应与郊同年而祭不?若应祭者,复有配与无配?不祀者,堂殿职僚毁置云何?”八座丞郎通关博士议。曹郎中裴昭明、仪曹郎中孔逷议:“今年七月宜殷祠,来年正月宜南郊明堂,并祭而无配。”殿中郎司马宪议:“南郊无配,飨祠如旧;明堂无配,宜应废祀。其殷祠同用今年十月。”
  右仆射王俭议:“案《礼记·王制》,天子先祫后时祭,诸侯先时祭后祫。《春秋》鲁僖二年祫,明年春禘,自此以后,五年再殷。《礼纬·稽命徵》曰:‘三年一祫,五年一禘。’《经》《记》所论禘祫与时祭,其言详矣,初不以先殷后郊为嫌。至于郊配之重,事由王迹,是故杜林议云‘汉业特起,不因缘尧,宜以高帝配天’。魏高堂隆议以舜配天。蒋济云‘汉时奏议,谓尧已禅舜,不得为汉祖,舜亦已禅禹,不得为魏之祖。今宜以武皇帝配天’。晋、宋因循,即为前式。又案《礼》及《孝经援神契》并云:‘明堂有五室。天子每月于其室听朔布教,祭五帝之神,配以有功德之君。’《大戴礼记》曰:‘明堂者,所以明诸侯尊卑也’。许慎《五经异义》曰:‘布政之宫,故称明堂。明堂,盛貌也。’《周官·匠人职》称明堂有五室。郑玄云:‘周人明堂五室,帝一室也。’初不闻有文王之寝。《郑志》赵商问云:‘说者谓天子庙制如明堂,是为明堂即文庙邪?’郑答曰:‘明堂主祭上帝,以文王配耳,犹如郊天以后稷配也。’袁孝尼云:‘明堂法天之宫,本祭天帝,而以文王配,配其父于天位则可,牵天帝而就人鬼,则非义也。’太元十三年,孙耆之议,称‘郊以祀天,故配之以后稷;明堂以祀帝,故配之以文王。由斯言之,郊为皇天之位,明堂即上帝之庙’。徐邈谓‘配之为言,必有神主;郊为天坛,则堂非文庙’。《史记》云赵绾、王臧欲立明堂,于时亦未有郊配。汉又祀汾阴五畤,即是五帝之祭,亦未有郊配。‘议者或谓南郊之日,已旅上帝,若又以无配而特祀明堂,则一日再祭,于义为黩。案,古者郊本不共日。蔡邕《独断》曰:‘祠南郊。祀毕,次北郊,又次明堂、高庙、世祖庙,谓之五供。’马融云:‘郊天之祀,咸以夏正,五气用事,有休有王,各以其时,兆于方郊,四时合岁,功作相成,亦以此月总旅明堂。’是则南郊、明堂各日之证也。近代从省,故与郊同日,犹无烦黩之疑。何者?其为祭虽同,所以致祭则异。孔晁云,言五帝佐天化育,故有从祀之礼,旅上帝是也。至于四郊明堂,则是本祀之所,譬犹功臣从飨,岂复废其私庙?且明堂有配之时,南郊亦旅上帝,此则不疑于共日,今何故致嫌于同辰?又《礼记》‘天子祭天地、四方、山川、五祀,岁遍’。《尚书·洛诰》‘咸秩无文’。《诗》云‘昭事上帝,聿怀多福’。据此诸义,则四方、山川,犹必享祀,五帝大神,义不可略。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,郊天地明堂,明帝太和元年正月,以武皇帝配天,文皇帝配上帝,然则黄初中南郊、明堂,皆无配也。又郊日及牲色,异议纷然。《郊特牲》云:‘郊之用辛,周之始郊也。’卢植云‘辛之为言自新絜也。’郑玄云:‘用辛日者,为人当斋戒自新絜也’。汉魏以来,或丁或己,而用辛常多。考之典据,辛日为允。《郊特牲》又云,郊牲币宜以正色。缪袭据《祭法》,云天地絺犊,周家所尚;魏以建丑为正,牲宜尚白。《白虎通》云,三王祭天,一用夏正,所以然者,夏正得天之数也。魏用异朔,故牲色不同。今大齐受命,建寅创历,郊庙用牲,一依晋、宋。谓宜以今年十月殷祀宗庙。自此以后,五年再殷。来年正月上辛,有事南郊。宜以共日,还祭明堂。又用次辛,飨祀北郊。而并无配。牺牲之色,率由旧章。”
  诏:“可。明堂可更详”。
  有司又奏:“明堂寻礼无明文,唯以《孝经》为正。窃寻设祀之意,盖为文王有配则祭,无配则止。愚谓既配上帝,则以帝为主。今虽无配,不应阙祀。徐邈近代硕儒,每所折衷,其云‘郊为天坛,则堂非文庙’,此实明据。内外百司立议已定,如更询访,终无异说。傍儒依史,竭其管见。既圣旨惟疑,群下所未敢详,废置之宜,仰由天鉴。”诏“依旧”。
  建元四年,世祖即位。其秋,有司奏:“寻前代嗣位,或仍前郊年,或别更始,晋、宋以来,未有画一。今年正月已郊,未审明年应南北二郊祀明堂与不?”依旧通关八座丞郎博士议。尚书令王俭议:“案秦为诸侯,杂祀诸畤,始皇并天下,未有定祠。汉高受命,因雍四畤而起北畤,始畤五帝,未定郊丘。文帝六年,新垣平议初起渭阳五帝庙。武帝初至雍郊见五畤,后常三岁一郊祠雍。元鼎四年,始立后土祠于汾阴,明年,立太一祠于甘泉,自是以后,二岁一郊,与雍更祠。成帝初即位,丞相匡衡于长安定南北郊。哀、平之际,又复甘泉、汾阴祠。平帝元始五年,王莽奏依匡衡议还复长安南北二郊。光武建武二年,定郊祀兆于洛阳。魏、晋因循,率由汉典,虽时或参差,而类多间岁。至于嗣位之君,参差不一,宜有定制。检晋明帝太宁三年南郊,其年九月崩,成帝即位,明年改元即郊;简文咸安二年南郊,其年
  七月崩,孝武即位,明年改元亦郊;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,其年二月崩,孝武嗣位,明年改元亦郊。此则二代明例,差可依放。谓明年正月宜飨祀二郊,虞祭明堂,自兹厥后,依旧间岁。”尚书领国子祭酒张绪等十七人并同俭议。诏“可”。
  永明元年当南郊,而立春在郊后,世祖欲迁郊。尚书令王俭启:“案《礼记·郊特牲》云:‘郊之祭也,迎长日之至也,大报天而主日也。’《易说》‘三王之郊,一用夏正’。卢植云:‘夏正在冬至后,《传》曰启蛰而郊,此之谓也。’然则圜丘与郊各自行,不相害也。郑玄云:‘建寅之月,昼夜分而日长矣。’王肃曰:‘周以冬祭天于圜丘,以正月又祭天以祈谷。’《祭法》称‘燔柴太坛’,则圜丘也。《春秋传》云‘启蛰而郊,则祈谷也。谨寻《礼》、《传》二文,各有其义,卢、王两说,有若合符。中朝省二丘以并二郊,即今之郊礼,义在报天,事兼祈谷,既不全以祈农,何必俟夫启蛰?史官唯见《传》义,未达《礼》旨。又寻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丑南郊,其月十一日立春;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南郊,其月八日立春。此复是近世明例,不以先郊后春为嫌。若或以元日合朔为碍者,则晋成帝咸康元年正月一日加元服,二日亲祠南郊。元服之重,百僚备列,虽在致斋,行之不疑。今斋内合朔,此即前准。若圣心过恭,宁在严洁,合朔之日,散官备防,非预斋之限者,于止车门外别立幔省,若日色有异,则列于省前。望实为允,谓无烦迁日。”从之。
  永明二年,祠部郎中蔡履议:“郊与明堂,本宜异日。汉东京《礼仪志》‘南郊礼毕,次北郊、明堂、高庙、世祖庙,谓之五供’。蔡邕所据亦然。近世存省,故郊堂共日。来年郊祭,宜有定准。”
  太学博士王祐议:“来年正月上辛,宜祭南郊,次辛,有事明堂,后辛,飨祀北郊。”
  兼博士刘蔓议:“汉元鼎五年,以辛巳行事,自后郊日,略无违异。元封元年四月癸卯,登封泰山,坐明堂。五年甲子,以高祖配。汉家郊祀,非尽天子之县,故祠祭之月,事有不同。后汉永平以来,明堂兆于国南,而郊以上丁,故供修三祀,得并在初月。虽郊有常日,明堂犹无定辰。何则?郊丁社甲,有说则从,经礼无文,难以意造,是以必算良辰,而不祭寅丑。且礼之奠祭,无同共者,唯汉以朝日合于报天尔。若依《汉书》五供,便应先祭北郊,然后明堂。则是地先天食,所未可也。”
  兼太常丞蔡仲熊议:“《郑志》云‘正月上辛,祀后稷于南郊,还于明堂,以文王配。’故宋氏创立明堂,郊还即祭,是用《郑志》之说也。盖为《志》者失,非玄意也。玄之言曰:‘未审周明堂以何月,于《月令》则以季秋。’案玄注《月令》‘季秋大飨帝’云‘大飨,遍祭五帝’。又云‘大飨于明堂,以文武配’。其时秋也,去启蛰远矣。又《周礼·大司乐》‘凡大祭祀,宿县’。寻宿县之旨,以日出行事故也;若日暗而后行事,则无假预县。果日出行事,何得方俟郊还?东京《礼仪志》不记祭之时日,而《志》云:‘天郊夕牲之夜,夜漏未尽八刻进熟;明堂夕牲之夜,夜漏未尽七刻进熟。’寻明堂之在郊前一刻,而进献奏乐,方待郊还。魏高堂隆表‘九日南郊,十日北郊,十一日明堂,十二日宗庙’。案隆此言,是审于时定制,是则《周礼》、二汉及魏,皆不共日矣。《礼》以辛郊,《书》以丁祀,辛丁皆合,宜临时详择。”
  太尉从事中郎顾宪之议:“《春秋传》以正月上辛郊祀,《礼记》亦云郊之用辛,《尚书》独云丁巳用牲于郊。先儒以为先甲三日辛,后甲三日丁,可以接事天神之日。后汉永平二年正月辛未,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。辛既是常郊之日,郊又在明堂之前,无容不郊而堂,则理应郊堂。”
  司徒西阁祭酒梁王议:“《孝经》郑玄注云‘上帝亦天别名’。如郑旨,帝与天亦言不殊。近代同辰,良亦有据。魏太和元年正月丁未,郊祀武皇帝以配天,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,此则已行之前准。”
  骁骑将军江淹议:“郊旅上天,堂祀五帝,非为一日再黩之谓,无俟厘革。”
  尚书陆澄议:“遗文余事,存乎旧书,郊宗地近,势可共日。不共者,义在必异也。元始五年正月六日辛未,郊高皇帝以配天,二十二日丁亥,宗祀孝文于明堂配上帝。永平二年正月辛未,宗祀五帝于明堂,光武皇帝配。章帝元和二年,巡狩岱宗,柴祭,翌日,祠五帝于明堂。柴山祠地,尚不共日,郊堂宜异,于例益明。陈忠《奏事》云‘延光三年正月十三日南郊,十四日北郊,十五日明堂,十六日宗庙,十七日世祖庙’。仲远五祀,绍统五供,与忠此奏,皆为相符。高堂隆表,二郊及明堂宗庙各一日,挚虞《新礼》议明堂南郊间三兆,禋天飨帝共日之证也。又上帝非天,昔人言之已详。今明堂用日,宜依古在北郊后。汉唯南郊备大驾,自北郊以下,车驾十省其二。今祀明堂,不应大驾。”
  尚书令王俭议:“前汉各日,后汉亦不共辰,魏、晋故事,不辨同异,宋立明堂,唯据自郊徂宫之义,未达祀天旅帝之旨。何者?郊坛旅天,甫自诘朝,还祀明堂,便在日昃,虽致祭有由,而烦黩斯甚,异日之议,于理为弘。《春秋感精符》云‘王者父天母地’,则北郊之祀,应在明堂之先。汉、魏北郊,亦皆亲奉,晋泰宁有诏,未及遵遂。咸和八年,甫得营缮,太常顾和秉议亲奉。康皇之世,已经遵用。宋氏因循,未遑厘革。今宜亲祠北郊,明年正月上辛祠昊天,次辛瘗后土,后辛祀明堂,御并亲奉。车服之仪,率遵汉制。南郊大驾,北郊、明堂降为法驾。衮冕之服,诸祠咸用。”诏“可”。
  建武二年,通直散骑常侍庾昙隆启:“伏见南郊坛员兆外内,永明中起瓦屋,形制宏壮。检案经史,无所准据。寻《周礼》,祭天于圜丘,取其因高之义,兆于南郊,就阳位也。故以高敞,贵在上昭天明,旁流气物。自秦、汉以来,虽郊祀参差,而坛域中间,并无更立宫室。其意何也?政是质诚尊天,不自崇树,兼事通旷,必务开远。宋元嘉南郊,至时权作小陈帐以为退息,泰始薄加修广,永明初弥渐高丽,往年工匠遂启立瓦屋。前代帝皇,岂于上天之祀而昧营构,所不为者,深有情意。《记》称‘扫地而祭,于其质也,器用陶匏,天地之性也’。故‘至敬无文’,‘以素为贵’。窃谓郊事宜拟休偃,不俟高大,以明谦恭肃敬之旨。庶或仰允太灵,俯惬群望。”诏“付外详”。
  国子助教徐景嵩议:“伏寻《三礼》,天地两祀,南北二郊,但明祭取牺牲,器用陶匏,不载人君偃处之仪。今栋瓦之构虽殊,俱非千载成例,宜务因循。”太学博士贺翙议:“《周礼》‘王旅上帝,张毡案,设皇邸’。国有故而祭,亦曰旅。毡案,以毡为床于幄中,不闻郊所置宫宇。”兼左丞王摛议,扫地而祭于郊,谓无筑室之议。并同昙隆。
  骁骑将军虞炎议,以为“诚悫所施,止在一坛。汉之郊祀,飨帝甘泉,天子自竹宫望拜,息殿去坛场既远,郊奉礼毕,旋幸于此。瓦殿之与帷宫,谓无简格”。祠部郎李捴议:“《周礼》‘凡祭祀张其旅幕,张尸次’。尸则有幄。仲师云‘尸次,祭祀之尸所居更衣帐也’。凡祭之文,既不止于郊祀,立尸之言,理应关于宗庙。古则张幕,今也房省。宗庙旅幕,可变为栋宇;郊祀毡案,何为不转制檐甍?”昙隆议不行。
  建武二年旱,有司议雩祭依明堂。祠部郎何佟之议曰:“《周礼·司巫》云:‘若国大旱,则帅巫而舞雩。’郑玄云:‘雩,旱祭也。天子于上帝,诸侯以下于上公之神。’又《女巫》云‘旱则舞雩’。郑玄云:‘使女巫舞旱祭,崇阴也。’郑众云:‘求雨以女巫。’《礼记·月令》云:‘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原,乃大雩帝,用盛乐。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,以祈谷实。’郑玄云:‘阳气盛而恒旱。山川百原,能兴云致雨者也。众水所出为百原,必先祭其本。雩,吁嗟求雨之祭也。雩帝,谓为坛南郊之旁,祭五精之帝,配以先帝也。自鼗鼙至柷敔为盛乐,他雩用歌舞而已。百辟卿士,古者上公以下,谓勾龙、后稷之类也。《春秋传》曰龙见而雩,雩之正当以四月。’王肃云:‘大雩,求雨之祭也。传曰龙见而雩,谓
  四月也。若五月六月大旱,亦用雩,《礼》于五月著雩义也。’晋永和中,中丞启,雩制在国之南为坛,祈上帝百辟,舞童八列六十四人,歌《云汉》诗,皆以孟夏,得雨报太牢。于时博士议,旧有坛,汉、魏各自讨寻。《月令》云‘命有司祈祀山川百原,乃大雩’。又云‘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’。则大雩所祭,唯应祭五精之帝而已。勾芒等五神,既是五帝之佐,依郑玄说,宜配食于庭也。郑玄云‘雩坛在南郊坛之旁’,而不辨东西。寻地道尊右,雩坛方郊坛为轻,理应在左。宜于郊坛之东、营域之外筑坛。既祭五帝,谓坛宜员。寻雩坛高广,《礼》、《传》无明文,案《觐礼》设方明之祀,为坛高四尺,用圭璋等六玉,礼天地四方之神,王者率诸侯亲礼,为所以教尊尊也。雩祭五帝,粗可依放。谓今筑坛宜崇四尺,其广轮仍以四为度,径四丈,周员十二丈而四阶也。设五帝之位,各依其方,如在明堂之仪。皇齐以世祖配五精于明堂,今亦宜配飨于雩坛矣。古者,孟春郊祀祈嘉谷,孟夏雩祭祈甘雨,二祭虽殊,而所为者一。礼唯有冬至报天,初无得雨赛帝。今虽阙冬至之祭,而南郊兼祈报之礼,理不容别有赛答之事也。礼祀帝于郊,则所尚省费,周祭灵威仰若后稷,各用一牲;今祀五帝、世祖,亦宜各用一犊,斯外悉如南郊之礼也。武皇遏密未终,自可不奏盛乐。至于旱祭舞雩,盖是吁嗟之义,既非存欢乐,谓此不涉嫌。其余祝史称辞,仰祈灵泽而已。礼舞雩乃使无阙,今之女巫,并不习歌舞,方就教试,恐不应速。依晋朝之议,使童子,或时取舍之宜也。司马彪《礼仪志》云雩祀著皂衣,盖是崇阴之义。今祭服皆缁,差无所革。其所歌之诗,及诸供须,辄勒主者申摄备辨。”从之。
  隆昌元年,有司奏,参议明堂,咸以世祖配。国子助教谢昙济议:“案《祭法》禘郊祖宗,并列严祀。郑玄注义,亦据兼飨。宜祖宗两配,文、武双祀。”助教徐景嵩、光禄大夫王逡之谓宜以世宗文皇帝配。祠部郎何佟之议:“周之文、武,尚推后稷以配天,谓文皇宜推世祖以配帝。虽事施于尊祖,亦义章于严父焉。”左仆射王晏议,以为“若用郑玄祖宗通称,则生有功德,没垂尊称,历代配帝,何止于郊邪?今殷荐上帝,允属世祖,百代不毁,其文庙乎!诏“可”。
  至永元二年,佟之又建议曰:“案《祭法》‘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,祖颛顼而宗尧’。‘周人禘喾而郊稷,祖文王而宗武王’,郑玄云‘禘郊祖宗,谓祭祀以配食也。此禘谓祀昊天于圜丘也。祭上帝于南郊曰郊,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’,‘郊祭一帝,而明堂祭五帝,小德配寡,大德配众’。王肃云‘祖宗是庙不毁之名’。果如肃言,殷有三祖三宗,并应不毁,何故止称汤、契?且王者之后存焉,舜宁立尧、顼之庙,传世祀之乎?汉文以高祖配泰畤,至武帝立明堂,复以高祖配食,一人两配,有乖圣典。自汉明以来,未能反者。故明堂无兼配之祀。窃谓先皇宜列二帝于文祖,尊新庙为高宗,并世祖而泛配,以申圣主严父之义。先皇于武皇,伦则第为季,义则经为臣,设配飨之坐,应在世祖之下,并列,俱西向。”
  国子博士王摛议:“《孝经》‘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’。不云武王。又《周颂》‘《思文》,后稷配天也’。‘《我将》,祀文王于明堂也’。武王之文,唯《执竞》云‘祀武王’。此自周庙祭武王诗,弥知明堂无矣。”
  佟之又议:“《孝经》是周公居摄时礼,《祭法》是成王反位后所行。故《孝经》以文王为宗,《祭法》以文王为祖。又孝莫大于严父配天,则周公其人也。寻此旨,宁施成王乎?若《孝经》所说,审是成王所行,则为严祖,何得云严父邪?且《思文》是周公祀后稷配天之乐歌,《我将》是祀文王配明堂之乐歌。若如摛议,则此二篇,皆应在复子明辟之后。请问周公祀后稷、文王,为何所歌?又《国语》云‘周人禘喾郊稷,祖文王,宗武王’。韦昭云‘周公时,以文王为宗,其后更以文王为祖,武王为宗’。寻文王以文治而为祖,武王以武定而为宗,欲明文亦有大德,武亦有大功,故郑注《祭法》云‘祖宗通言耳’。是以《诗》云‘昊天有成命,二后受之’。注云‘二后,文王、武王也’。且明堂之祀,有单有合。故郑云‘四时迎气于郊,祭一帝,还于明堂,因祭一帝,则以文王配’。明一宾不容两主也。‘享五帝于明堂,则泛配文、武’。泛之为言,无的之辞。其礼既盛,故祖宗并配。”参议以佟之为允。诏“可”。
  太祖为齐王,依旧立五庙。即位,立七庙,广陵府君、太中府君、淮阴府君、即丘府君、太常府君、宣皇帝、昭皇后为七庙。建元二年,太祖亲祀太庙六室,如仪,拜伏竟,次至昭后室前,仪注应倚立,上以为疑,欲使庙僚行事,又欲以诸王代祝令於昭后室前执爵。以问彭城丞刘瓛。瓛对谓:“若都不至昭后坐前,窃以为薄。庙僚即是代上执爵馈奠耳,祝令位卑,恐诸王无容代之。旧庙仪诸王得兼三公亲事,谓此为便。”从之。及太子穆妃薨,卒哭,祔于太庙阴室。永明十一年,文惠太子薨,卒哭,祔于太庙阴室。太祖崩,毁广陵府君。郁林即位追尊文帝,又毁太中主,止淮阴府君。明帝立,复旧。及崩,祔庙,与世祖为兄弟,不为世数。
  史臣曰:先儒说宗庙之义,据高祖已下五世亲尽,故亲庙有四。周以后稷始祖,文、武二祧,所以云王立七庙也。禹无始祖,汤不先契,夏五殷六,其数如之。汉立宗庙,违经背古。匡衡、贡禹、蔡邕之徒,空有迁毁之议,亘年四百,竟无成典。魏氏之初,亲庙止乎四叶,吴、蜀享祭,失礼已多。晋用王肃之谈,以文、景为共世,上至征西,其实六也。寻其此意,非以兄弟为后,当以立主之义,可相容于七室。及杨元后崩,征西之庙不毁,则知不以元后为世数。庙有七室,数盈八主。江左贺循立议以后,弟不继兄,故世必限七,主无定数。宋台初立五庙,以臧后为世室。就礼而求,亦亲庙四矣。义反会郑,非谓从王。自此以来,因仍旧制。夫妻道合,非世叶相承,譬由下祭殇嫡,无关庙数,同之祖曾,义未可了。若据伊尹之言,必及七世,则子昭孙穆,不列妇人。若依郑玄之说,庙有亲称,妻者言齐,岂或滥享?且閟宫之德,周七非数,杨元之祀,晋八无伤。今谓之七庙,而上唯六祀,使受命之君,流光之典不足。若谓太祖未登,则昭穆之数何继?斯故礼官所宜详也。

译文

  礼仪繁杂广博,可与天地等量齐观,治理国家设立国君,是人伦之始。三代遣留的文字,在经典诰命中很简略,大概是秦末亡佚了。汉初叔孙通制订汉礼,然而班固《汉书》的《礼乐志》没有记载。等到束汉洛阳时期,太尉胡广撰写《旧仪》,左中郎蔡邕著作《独断》,应劭、蔡质也都连缀记载时事,然而司马彪的《礼书》没有采用。曹魏继漠末大乱之后,旧的典章尽数毁灭,侍中王粲、尚书卫觊汇集创作朝廷礼仪,然而鱼豢、王沈、陈寿、孙盛的著作都没有详细记载。吴国是太史令丁孚修补汉代旧典,蜀国是孟光、许慈草创各类典制。晋初司空荀颉依照曹魏故事,撰写《晋礼》,参考古今,代之以节制修饰,羊祜、任恺、庾峻、应贞都参予删改汇集,编成一百六十五篇。后来挚虞、傅咸继承此种创制,但还未完成,中原就沦陷了,现在挚虞的《决疑注》,是一项未完成的事业。束晋仆射刁协、太常荀崧,补充辑录旧的文字,光禄大夫蔡谟又续修编辑朝廷旧事。宋初因循旧礼又加以改革,把事情委托给诸位儒生,那些过去史书详细记载的,都不再重复记述。永明二年,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上表要求制定礼乐,于是诏令尚书令王俭制定新的礼仪,设立研究礼乐的学士及任所,设置旧学四人,新学六人,正书令史各一人,干一人,秘书省派擅长书写的弟子二人。于是汇集前代礼仪,撰写研究五礼,即吉礼、凶礼、宾礼、军礼、嘉礼。因为内容太多,不再记载。比如郊祭、庙祭、学校的仪式,冠礼、婚礼、丧礼记载的礼节,事情有演变沿革,应当着录现代之事的,详细记载在现在的礼志中。至于车舆旗帜,和过去的同异,另立篇目。
  建元元年七月,主管官吏上奏说:“郊祭、殷祭的礼制,不清楚郊祭应在哪年?又用哪些祖先配祀郊祭?殷祭又在什么时候?没有郊祭之前能够先举行殷祭吗?明堂也应该与郊同年祭祀不如果应当祭祀,又有没有配祀者?如果不祭祀,殿堂及任职僚属的毁弃设置如何规定?”八座、丞郎、通关博士商讨。曹郎中裴昭明、仪曹郎中孔遏议论说:“今年七月应当举行殷祭,明年正月应当举行南郊、明堂祭礼,都是祭祀没有配祀。”殿中郎司马宪议论说:“南郊祭礼没有配祀,飨祠与过去相同;明堂祭礼没有配祀,应当废除祭祀。至于殷祀可同在今年十月举行。”右仆射王俭议论说:依据《礼记。王制》,天子先举行夹祭后举行四时祭祀,诸侯先四时祭祀后夹祭。《春秋》载鲁僖公二年夹祭,第二年春拥祭,从此以后,五年殷祭一次。《礼纬.稽命征》说:“三年一次夹祭,五年一次椅祭。”《春秋经》、《礼记》所论述的谛祭、拾祭和四时祭祀,说得很详细,早先并不以先殷祭后郊祭为嫌忌。至于郊祭配祀的重要,事情要根据王者创业的功绩,因此杜林议论说“汉代帝业的崛起,并非得自尧,应当用高帝配祀天帝”。魏高堂隆建议用舜配祀天帝。蒋济说“汉代时的奏议,说尧已经把帝位禅让给舜,不能作为漠的祖先,舜也已经把帝位惮让给禹,不能作为魏的祖先。现在应当用武皇帝配祀天帝”。晋、宋沿袭的即是前面的格式。另查考《礼》以及《孝经.援神契》都说“明堂有五个房间,天子每月在某个房间听朝治事,施行教化,祭祀五帝的神灵,用有功德的君主配祀”。《大戴礼记》说“明堂,是明确诸侯尊卑的”。许慎《五经异义》说“施布政教的宫室,所以叫做明堂。明堂,是兴盛的样子”。《周官。匠人职》说明堂有五个房间。郑玄说“周人的明堂五个房间,帝是一个房间”。早先没听说有文王的寝庙。《郑志》载赵商问道“有人说天子庙的样式像明堂,这是说明堂就是文庙吗”?郑玄回答说“明堂主要祭祀上天,用文王配祀罢了,好比是郊祭天用后稷配祀”。袁孝尼说“明堂是效法上天的宫室,本是祭祀天帝,而用文王配祀,用其父配祀天是可以的,扯着天帝迁就人鬼,就是不义”。太元三年,孙耆之建议说“郊祭用来祀天,所以用后稷配祀;明堂用来祀帝,所以用文王配祀。由此而言,郊祭的是皇天神位,明堂即是上天的神庙”。徐邈说“既然说到配祀。就一定要有神主;郊祭是天坛,但明堂不是文庙”。《史记》说趟绾、王臧想建立明堂。在当时也没有郊祭配祀。汉又在汾阴设五处祭坛祭祀,就是五帝的祭祀,也没有郊祭的配祀。
  议论者有人说举行南郊祭礼的当天,已经祭上天,如果又因为没有配祀而特别在明堂祭祀,就是一天两次祭祀,逭对道义是个玷污。查考古代郊祭本不在同一天。蔡邕《独断》说“先在南郊祭祀,祭祀完毕,接着到北郊祭祀,再接着祭祀明堂、高庙、世主困,叫做五供”。马融说“郊祭天帝的祭祀,都在夏历正月,五气行事,有的休止有的兴旺,各在相应的时节,举行四六郊祭,四季合成一年,功绩劳作助以形成,也在这月一起总祭明堂”。这就是南郊祭祀、明堂祭祀不在一天的证明。近代予以简省,所以明堂与郊祭同在一天,还没有繁杂玷污的嫌疑。为什么呢?因为它们作为祭祀虽然相同,祭祀的对象却不同。孔晁有言,说五帝辅佐天帝化育万物,所以有配祀的礼仪,就是祭上天。至于四郊和明堂,则是原本的祭祀场所,譬如功臣随从帝王享祀,岂能就废弃他们的私庙。况且明堂有配祀的时候,南郊也祭上天,这就没有顾虑在同一天,现在为什么嫌弃在同时呢。另外《礼记》载“天子祭祀天地、四方、山川、五祀,在一年之中祭祀一遍”。《尚书.尧典》说“都是有秩序而不紊乱”。《诗经》说“尊显恭奉上天,怀有求多福之义”。根据这些意思,四方、山川之神,还是必须享祀,五帝作为大神,在道义上是不能省略的。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,郊祭天地明堂,明帝太和元年正月,用武皇帝配祀天,文皇帝配祀上天,可见黄初年间的南郊明堂祭祀,都没有配祀。另外郊祭的日期及牺牲的毛色,意见也多有不同。《郊特牲》说“郊祭用辛日,是从周开始的”。卢植说“辛的意思是使自己清新洁净”。郑玄说“采用辛曰,是人应当斋戒使自己清新洁净”。汉魏以来,有时采用丁曰有时采用己日,然而采用辛日较多。查考典籍,辛日是恰当的。《郊特牲》又说,郊祭的牺牲缯帛应当采用正色。缪袭根据《祭法》,说祭天地用红色小牛,是周王室所崇尚的,魏把丑月作为正月,牺牲应是崇尚白色。《白虎通》说,三王祭天,一律用夏历,之所以这样,是因为夏历得到上天的运数。魏采用不同的历法,所以牺牲的颜色不同。现在大齐受命于天,采用以寅月为正月的历法,郊祭宗庙祭祀采用的牺牲,一律依照晋、宋。认为应在今年十月殷祀宗庙。从此以后,五年殷祀一次。明年正月上辛曰,举行南郊祭祀。应该在同一天,回去祭祀明堂。另外利用第二个辛曰,飨祀北郊。都没有配祀。牺牲的颜色,一律依照旧的典章。
  诏令说“可以。明堂可另外详议”。
  主管官吏又上奏说:“明堂在礼中找不出明文规定,衹是以《孝经》为准。私下探寻设立祭祀的本意,大盖是文王作为配祀时就祭祀,不作为配祀就不祭。我们认为既然配祀上天,就要以帝作为神主。现在虽然没有配祀,也不应不祭祀。徐邈是近代大儒,对礼仪每每有所折衷,他说‘郊祭是天坛,那么明堂就不是文王庙,,这确实是明显的证据。内外百官已经议定,如另加咨询查访,终究不会有不同说法。依据儒家和史籍,尽其一管之见。既然圣上旨意犹豫,诸位下臣不敢详言,应当废除还是设置,仰仗圣上裁定。”下韶说“依照旧制”。
  建元四年,世祖即位。这年秋天,主管官吏上奏说:“查考从前各代继承帝位,有的仍旧因循前代的郊祭年次,有的另外开始,晋、宋以来,没有统一的做法。今年正月已举行过郊祭,不清楚明年应举行南北郊祭和明堂祭祀不?”依旧交由通关八座丞郎博士商议。尚书令王俭建议:查考秦作为诸侯时,杂乱地祭祀各方天帝,秦始皇统一天下,也没有确定的祠祀。汉高祖秉受天命,沿袭雍地的四峙又建造了北时,开始祠祀五帝,但没有确定郊祭坛。文帝六年,根据新垣平提议初建渭阳五帝庙。武帝最初到雍地郊祭五时,后来经常三年到雍地郊祭一次。元鼎四年,才在汾阴设立后土祠,第二年,在甘泉设立太一祠,从此以后,两年郊祭一次,与雍地分别祭祀。成帝刚即位,丞相匡衡在长安确定南北郊祭地点。哀帝、平帝之际,又恢复在甘泉、汾阴祠祀。平帝元始五年,王莽奏请依照匡衡的建议,恢复在长安南北郊祭。光武帝建武二年,确定郊祭的地址在洛阳。魏、晋沿袭,全都依据漠代典制,虽然在时间上有所差别,但大多隔年举行一次。至于继承帝位的国君,参差不统一。应该有确定的制度。查晋明帝太宁三年举行南郊祭祀,这年九月驾崩,成帝即位,第二年改年号就郊祭;简文帝咸安二年举行南郊祭祀,这年七月驾崩,孝武帝即位,第二年改年号也郊祭;宋元嘉三十年正月举行南郊祭祀,这年二月驾崩,孝武帝继承帝位,第二年改年号郊祭。这是晋、宋两代明确的例证,勉强可依照。认为明年正月应当享祀南北二郊,恭敬地祭祀明堂,自此以后,仍旧隔年祭祀。
  尚书领国子祭酒张绪等十七人都赞同王俭的意见。下诏说“可以”。
  永明元年应当举行南郊祭祀,可是立春在郊祭曰之后,世祖想更改郊祭期。尚书令王俭陈述:查考《礼记。郊特牲》说“郊祭是迎着冬至的来临,隆重地报答天的恩赐,而以冬至日作为主体”。《易说》“三王的郊祭日期,一律用夏历”。卢植说“夏历是在冬至后,《传》说惊蛰举行郊祭,就是这个意思”。那么就是圜丘祭祀与郊祭各自举行,互不妨碍。郑玄说“以寅月为正月,昼夜的划分开始白昼变长”。王肃说“周于冬至曰在圜丘祭天,在正月又祭天祈求谷物丰收”。《祭法》称“燔柴于太坛”,就是圜丘祭。《春秋传》说“惊蛰郊祭”,则是祈求谷物丰收。谨查检《礼记》《春秋传》二书的文字,各有自己的意思,卢植、王肃二人的说法,就好像是符信相合。中朝减省圜丘、祈谷之礼并入南北郊祭,即是现在的郊祭礼,用意在于报答天的恩赐,兼有祈求谷物丰收的意义,既然不全是为了祈求农业丰收,何必非等到惊蛰。史官衹看到了《春秋传》的意思,没有懂得《礼记》的含意。另外查检景平元年正月三辛丑举行南郊祭祀,同月十一立春,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举行南郊祭祀,同月八日立春,这些都是近代明确的例证,并不以先郊祭后立春为嫌。如果有人认为正月初一这一时间有所不便,那么晋成帝咸康元年正月初一加冕,初二亲自主持南郊祭祀,加冕典礼重要,百官都要列席,虽然是在洁身清心的致斋之中,照样举行不会有疑虑。现在斋戒期内遇到初一,这就要遵照前面的例子。如果圣上之心恭敬有加,务求严格整洁,初天,可让散官预设防备,凡是不参预致斋礼的,在止车门外另立帏帐作为官署,假如天色有异常,就排列在宫署之前,希望上天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允许,我认为没有必要麻烦更换日期。听从了这个意见。
  永明二年,祠部郎中蔡履提议:“郊祭与明堂祭祀,本来不应在同一天。汉东京《礼仪志》南郊祭礼完毕,依次祭北郊、明堂、高庙、世祖庙,称为五供。蔡邕所依据的也是如此。近代减省,所以郊祭与明堂祭祀同在一天。明年郊祭,应该有个定准。”
  太学博士王佑建议:“明年正月的第一个辛,应当祭祀南郊,第二个辛曰,举行明堂祭祀,第三个辛,飨祀北郊。”
  兼博士刘蔓建议:“汉元鼎五年,在辛巳举行祭礼,此后郊祭的期,没有一点不同。元封元年四月癸卯,登泰山封惮,连带祭祀明堂。元封五年甲子,用高祖配祀上天。汉王朝的郊祭,不全是在国都举行,所以祭祀的月份,因事而不同。后漠永干以后,明堂建于国都南郊,而郊祭在第一个丁,因此供奉三祀,得以都在正月。虽然郊祭有确定的日期,明堂却还没有一定的时曰。为什么呢?郊祭在丁曰,社神祭祀在甲,有定说就会遵从,如果经礼没有文字记载,就难以臆造,因此一定要算出吉,不在寅丑日祭祀。而且礼规定的祭献,没有共同享用的,衹有漠代把朝拜太阳与报答上天恩赐合在一起。如果依照《汉书》的五供,就应当先祭北郊,然后祭明堂。这就成了地在天之前享用奉献,是不可以的.”兼人常丞蔡仲熊建议:《郑志》说“正月第一个辛日,在南郊祭祀后历,回到明堂祭祀,用文王配祀”。所以塞伐创建明堂,郊祭回来后就祭,这是采用《郑志》的说法。这大概是作《郑志》的人的错误,不是郑玄的本意。郑玄的话是说“不清楚周代明堂在哪月祭祀,《月令》中是在季秋”。查郑玄注释《月令》季秋大飨帝说“大飨,全面祭祀五帝”。又说“在明堂的大飨,用文王、武王配祀”。当时是在秋天,离惊蛰还早。另外《周礼.大司乐》记载“凡是举行大的祭祀活动,都在当地住宿”。查检在当地住宿的意思,是因为日出举行祭祀的缘故;如果天黑之后举行祭祀,就无须预先在当地住宿。如果是日出举行祭祀,怎么会要等到郊祭回来。束京《礼仪志》中没有记载祭祀的时间日期,可是《郑志》说“郊祭天帝供奉牺牲的夜晚,夜漏没有流到八刻进献熟品;祭祀明堂供奉牺牲的夜晚,夜漏没有流到七刻进献熟品”。查考明堂祭祀在郊祭的前一刻,可是进献奏乐。要等到郊祭回来。魏高堂隆上表建议“九日祭南郊,十曰祭北郊,十一日祭明堂,十二日祭宗庙”。查考高堂隆这话,是仔细研究时序而确定的制度,因此《周礼》、两汉及魏,都不在同一天。《礼记》在辛日郊祭,《尚书》在丁曰祭祀,辛日丁曰都合适,应该临时谨慎选择。
  太尉从事中郎顾宪之建议:“《春秋传》在正月第一个辛日郊祭,《礼记》也说在辛日郊祭,惟独《尚书》说丁巳日郊祭供献牺牲。先儒认为早于甲曰三天的辛,晚于甲日三天的丁曰,是可以迎接供奉天神的日子。后汉永平二年正月辛未,在明堂宗奉祭祀光武皇帝。辛日既然是常规的郊祭之曰,郊祭又在明堂祭祀之前,不容许不郊祭而祭祀明堂,理应是郊祭明堂祭祀都举行。”
  司徒西合祭酒梁王建议:“《孝经》郑玄注说‘上帝也就是天的别名’。根据郑玄的意思,帝和天说起来没有什么区别。近代同时祭祀,也是很有根据的。毯左扣元年正月丁未,郊祭时用武皇壶配祀天,在明堂宗奉祭祀文皇帝来配祀上帝,这就是遵照从前的规则行事了。”
  骁骑将军江淹建议:“郊祭上天,明堂祭祀五帝,不是说一天两次祭祀就玷污了神灵,无须改正。”
  尚书陆澄建议:前人遗留的文字事实,存在于旧的书籍之中,郊祭宗祀地点相近,论情势可同在一天。不能同在一天,说明意义必定不同。元始五年正月六日辛未,郊祭时用高皇帝配祀天,二十二日丁亥,在明堂宗祀孝文帝配祀上帝。永平二年正月辛未,在明堂宗祀五帝,用光武皇帝配祀。章帝元和二年,巡狩岱宗,烧柴祭祀,第二天,在明堂祠祀五帝。柴祭山祠祀地,还不在同一天,郊祭与明堂祭祀应当不在同一天,例证就更明确了。陈忠《奏事》说‘延光三年正月十三日祭南郊,十四日祭北郊,十五日祭明堂,十六日祭宗庙,十七日祭世祖庙’。仲远的五祀,绍统的五供,和陈忠的这项奏议,都相符合。高堂隆上表,南、北郊祭及明堂祭祀、宗庙祭祀各在一天,挚虞《新礼》建议明堂与南郊祭坛相隔三处坛场,是里祭天飨祀帝同在一天的例证。另外上帝不是天,过去的人说得已经很详细。现在祭明堂采用的日期,应当依照古制在北郊祭祀之后。汉代衹有南郊祭祀配备大驾,自北郊祭祀以下,皇上车驾省去十分之二,现在祠祀明堂,不应配备大驾。
  尚书令王俭建议:西汉郊祭明堂祭祀各在不同的日期,东汉也不在同一天,魏、晋沿袭旧制,没有分辨异同,宋代设立明堂,衹是依据从郊祭到明堂祭祀的意思,没有通晓祭祀天地的宗旨.为什么呢?郊祭坛祭天,始自清晨,回到明堂祭祀,便在太阳偏西,虽然奉祀有所根据,然而烦琐简慢的很,不在同一天祭祀的建议,在情理上更有说服力。《春秋感稍符》说“王以天为父,以地为母”。这样北郊祭祀应在明堂祭祀前。汉、魏时北郊祭祀,也都是皇帝亲自主持,晋泰宁年间有诏书,但未来得及遵行。咸和八年,北郊祭坛才得以营建,太常顾和执意由皇帝亲自祭祀。康皇年间,已经遵照采纳。宋代沿袭,没有来得及改革。现在应该皇上亲自祭祀地,明年正月第一个辛祭祀皇天,第二个辛曰祭祀后土,最后一个辛祭祀明堂。皇上都是亲自主持。车骑服用的仪制,一律遵照选制。南郊用大驾、北郊明堂降为法驾。衮衣冠冕等礼服,各祭祀都用。诏令说“可以”。建逮二年,通直散骑常侍座昙隆启奏说:我看见南郊祭坛场地周围,永明年间建造了瓦房,式样宏伟壮丽。查考经史,无所依据。翻检《周礼》。祭天在圜丘,取其就高之义,在南郊建祭坛,是就着阳位。所以要高大宽敞,贵在昭显上天光明,四周流通气物。自秦、汉以来,虽然郊祭多有不同,但祭坛场地中间,并没有另外建宫室。其中用意何在呢?治理国家是质朴虔诚尊奉上天.不树立抬高自己,处事要兼通旷达,务求开明长远。宋元嘉年间南郊祭祀,到时临时设置小的帏帐作为退下来休息的地方,泰始年间稍加修缮扩大,永明初年越加高大壮丽,前些年工匠终于建起了瓦屋。前代的帝王,哪会在祭祀上天时昧心兴建土木,之所以不做,是含有很深的情意。《记》说 “扫地祭祀,在于它的质朴;祭器用陶器匏,是天地的本性”。所以“最高的恭敬没有任何修饰”,“以朴素为贵”。我私下认为郊祭应当初步停建土木,不需要高大,以明确谦恭肃敬为宗旨。或许上可以得到上天神灵的准允,下可以满足众人的期望。下诏说“交付外官详议”。国子助教徐景嵩建议:“我翻检《三礼》,天地祠祀,南北郊祭,衹是明确祭祀选取的牺牲,祭器所用的陶器匏,没有记载国君休息之处的仪制。现在帏帐与瓦房的结构虽然不同,但都不是千年的成例,应力求沿袭。”太学博士贺踢建议:“《周礼》‘王祭上帝,摆放毡案,设置皇邸,。国家有变故而举行祭祀,也叫旅祭。毡案,是在帏帐中用毡作床,没听说在郊祭坛场设置宫室。”兼左丞王撞建议,扫地郊祭上天,认为郊祭坛场没有建筑房屋。都与昙隆意见相同。
  骁骑将军虞炎的建议,认为“所施予的诚朴,衹是在一个祭坛,汉代的郊祭,是在甘泉享祀帝,天子从竹宫望拜,休息的殿堂离坛场既然很远,郊祭典礼完毕,旋即驾临此处。瓦房与帏帐,无所谓简慢”。祠部郎李揭建议:“《周礼》载‘凡是祭祀都要张开旅祭帐幕,陈设尸次’。有尸次就要有帏帐。仲师说‘尸次,是祭祀的尸所居住的更衣帏帐,。凡是有关祭祀的文字,既然不衹是在郊祭方面,设立尸次的言论,理应与宗庙相关。古代就撑开帐幕,现在非要省去房屋。宗庙的旅祭帐幕,既然可以改为房屋;郊祭的毡案,为什么不能转变成房檐屋脊?”昙隆的建议没能实行。
  建武二年天旱,主管官吏建议雩祭依照明堂礼制。祠部郎何佟之建议说:《周礼.司巫》说“如果国家大旱,就率领巫师歌舞求雨”。郑玄说“雩,是天早时的祭祀。天子对上帝,诸侯以下对上公的神灵”。另外《女巫》说“干旱就歌舞求雨”。郑玄说“让女巫在干旱时的祭礼上跳舞,是崇拜女阴”。郑众说“用女巫求雨”。《礼记。月令》说“命令主管官吏为百姓向山川百源祈求祭祀,于是大肆雩祭天帝,用盛大的乐舞。于是命令各地雩祭诸侯、卿、士中有益于百姓者的神灵,祈求谷物丰收”。郑玄说 “阳气兴盛就会长期干旱。山川百源,是能够产生云雨的地方。众多水流产生的地方是百源,一定要先祭祀最根本的。雩,是感叹求雨的祭祀。雩祭上帝,说是在南郊祭坛的旁边,祭祀五精之帝,用先帝配祀。从靴鞟到祝敔类乐器是演奏盛大的音乐祭祀,其他的雩祭衹用歌舞。诸侯、卿、士,古代的上公以下,指的是勾龙、后稷之类。《春秋传》说龙出现时举行雩祭,最正式的雩祭应当在四月”。王肃说“大雩,是求雨的祭祀。《春秋传》说龙出现时举行雩祭,指的是四月。如果五月六月大旱,也用雩祭,《礼》是在五月裹写明雩祭的意思”。晋永和年间,中丞启奏,雩祭礼制足在国都南郊建坛,祈求上帝诸侯神灵,用八列六十四个童子跳舞,歌唱《云汉》诗,都是在孟夏。得到雨水,用太牢回报。当时博士建议,说原来有祭坛,汉、魏却另加探讨。《月令》说“命令主管官吏祈求祭祀山川百源,就是大雩”。又说“于是命令各地雩祭诸侯、卿、士的神灵”。那么大雩所祭祀的,衹应当是五精之帝罢了。勾芒等五位神灵,既然是五帝的助手,依据郑玄的说法,应当在庭中配祀。郑玄说“雩祭坛在南郊祭坛的旁边”,而没分辨东西。据查有关地的法则是崇尚右,雩祭坛较郊祭坛地位要低,理应在左边。应当在郊祭坛的东面,坛场的外边建筑雩祭坛。既然是祭祀五帝,那么雩祭坛的形状应当是圆的。查考雩祭坛的高度广度,《礼记》、《春秋传》没有明文,依据《觐礼》设置上下四方神明祭祀,筑祭坛高四尺,使用珪璋等六种玉器,礼拜天地四方神明,帝王率领诸侯亲自礼拜,为的是教人崇敬至尊。雩祭五帝,大体上可以仿照。就是说现在修筑祭坛应当高四尺,其广度应以四圈为限,直径四丈,周长十二丈,分四层。陈列五帝的神主,各依照其方位,就像在明堂的礼仪。皇查用世担在明堂配祀五帝,现在也应当在雩祭坛配祀。古代初春时举行郊祭祈求谷物长势旺盛,初夏时举行雩祭祈求雨水好,两种祭祀虽然不同,可目的是一样的。礼制中衹有冬至曰回报上天,起初没有得到雨水后酬谢帝。现在虽然缺少冬至目的祭祀,然而南郊祭祀兼有祈求报答的礼仪,按理不容许另外有酬谢报答之类活动。礼祀郊祭天帝。所崇尚的是节省费用,周祭祀灵威仰像后稷一样,各用一头牲畜,现在祭祀五帝、世祖,也应当各用一头牛犊,此外完全依照南郊祭祀的礼仪。逮皇童时丧期未完,自然可以不演奏盛大的音乐。至于天旱时歌舞雩祭,大概是表达感叹之意,既然不是存心欢乐,这就不算是涉嫌。其他如祝史宣读祭辞,衹是祈求上天神灵恩泽罢了。礼制中雩祭歌舞是不能缺少的,现在的女巫,都不练习歌舞,临时演练,恐怕无法尽快熟悉。依照晋朝的意见,使用童子,或许是一种适当的选择。司马彪《礼仪志》说雩祭穿黑衣,大概是崇尚阴的意思。现在祭服都是黑色,差不多没有什么改变。祭祀中歌唱的诗,以及各种供品,就让主持者搜求置办。皇上听从了这个意见。
  隆昌元年,主管官吏上奏,众人商议明堂祭祀,都主张用世祖配祀。国子助教谢昙济建议:“依照《祭法》郊祭和祖宗祭祀,都是庄严的祭祀。郑玄注的意思,也是根据二者共享奉祀。应当用祖和宗两人配祀,让文、武双双受祀。”助教徐景嵩、光禄大夫王逡之认为应当用世宗文皇帝配祀。祠部郎何佟之建议:“周代的文王、武王还推让后稷配祀上天,认为文皇帝应当推让世祖配祀帝。虽然是让尊祖去配祀了,但对圣上父亲也是个荣耀。”左仆射王晏的建议,认为“如果采用郑玄的祖宗是通称,那么生前建立功德,死后留下尊称,历代配祀帝的,何止两位?现在祖宗配祀上帝,应准许用世祖,如果百代不改,明堂岂不变成了文庙!”下韶说“可以”。到永元二年,何佟之又建议说:根据《祭法》“有虞氏谛祭黄帝郊祭学,以颛顼为祖,以尧为宗”。“周人樯祀学而郊祭稷,以文王为祖,以武王为宗”。郑玄说 “碲、郊、祖宗,是说祭祀时配祀。这柿是指在圜丘祭祀吴天。在南郊祭祀上帝叫郊,在明堂祭祀五帝五神叫祖宗”。“郊祭是祭一个上帝,而明堂祭祀五帝,德行小者配少的,德行大者配多的”。王肃说“有祖宗之名的庙不毁弃”。如果真像王肃说的,殷商有三祖三宗,都不应该毁弃,为什么衹称荡、契况且帝王的后人还在,舜会宁愿为尧、题垣立庙,可世间相沿祭祀他们了吗?连主查用直担配祀叁歧,到汉武帝设立明堂,又用高祖配祀,一个人兼做两处配祀,有违于圣典。自汉明帝以来,没有再造样做。所以明堂没有兼做配祀的。我私下认为先帝应将二帝列为祖宗,为高宗建新庙,与世回一起作为一般配祀,以此申明圣主尊父之义。先帝相对于逮皇童,论伦常次第是弟弟,论道义尊卑是臣下,设配祀的位置,应该在世担下面,二人并列,都面朝西。
  国子博士王搞建议:“《孝经》‘周公郊祭用后稷配祀天,在明堂宗祭文王配祀上帝’。没说武王。另外《周颂》‘《思文》,是用后稷配祀天,。‘《我将》,是在明堂祭祀文王’。有关武王的内容,祇有《执竞》说‘祭祀武王’。由此周代宗庙祭祀武王诗,更知道明堂没有武王配祀。”何佟之又建议:《孝经》记的是周公摄政时的礼仪,《祭法》记的是成王归位后所实行的礼仪。所以《孝经》以文王为宗,《祭法》以文王为祖。另外孝顺没有比用尊敬的父亲配祀天更大的了,这说的就是周公自己,查考此中旨意,难道能相对于成王说吗?如果《孝经》所说的,的确是成王所实行的,那就是尊敬祖,怎能说尊敬的父亲呢?而且《思文》是周公用后稷配祀天的乐歌,《我将》是文王配祀明堂的乐歌。如果按照王搞的说法,那么这
  二篇,都应该在成王归位之后。请问周公祭祀后稷、文王,用什么乐歌?另外《国语》说“周人谛祭学郊祭后稷,把文王作为祖,把娄工作为宗”。童周说“因公时,把塞工作为宗,其后改为把文王作为祖,把武王作为宗”。查考文王是因为文治而被奉为祖,逮王因为武功而被奉为宗,想表明文王也有大德,武王也有大功,所以郑玄注释《祭法》说“祖、宗说起来是相通的”。因此《诗经》说“吴天已有旨命,二后承受它”。注说“二后,是文王、武王”。而且明堂的配祀,有单个的也有一起的。所以郑玄说“四季在国都郊外迎候上天之气,祭祀一帝,回到明堂,顺便祭祀一帝,则是用文王配祀”。表明一位宾客不容有两位主人。“在明堂享祀五帝,一般就用文王、武王配祀”。“泛”的意思,是指没有具体对象。既然礼仪盛大,所以祖、宗都配祀。
  众人商量以何佟之的意见为准。下韶说“可以”。
  太祖做齐王,依据旧制设立五座宗庙。即位之后,设立七座宗庙。广陵府君、太中府君、淮阴府君、即丘府君、太常府君、宣皇帝、昭皇后共是七庙。建元二年,太祖亲自祭祀太庙六房,遵照礼仪,叩拜完毕,接着到昭后庙室前,根据礼数应当倚门而立,皇上内心犹疑,想让庙裹的执事去做,又想让诸王代替祝令在昭后庙室前执爵主持。向彭城丞刘织问这事。划职回答说:“如果都不到昭后的神座前,我认为太薄情。庙裹的执事就是代替皇上执爵祭奠,可祝令地位卑下,恐怕诸王不会愿意代替他们。旧的庙祭仪式中诸王可以兼任三公亲自主持,我认为这样比较合适。”皇上听从了。
  等到太子穆妃去世,哭祭完毕,拊祭于太庙阴室。永明十一年,文惠太子去世,哭祭完毕,拊祭于太庙阴室。太祖崩,毁掉广陵府君神主。郁林王即位,追尊文帝,又毁掉太中府君神主,停止祭祀淮阴府君。明帝即位,恢复原状。等到明帝崩,咐祭于太庙,因为和世祖是兄弟,所以不区分世次.
  史臣曰:先儒解释宗庙的含义,根据高祖以下五代后亲情断绝,所以与自己有亲情的祖庙有四辈。周代把后稷作为始祖,文王、武王作为远祖,所以说周王立七个庙。夏禹没有始祖,商汤不把契作为先祖,夏立五庙殷立六庙,其数字与此相符。汉代设立宗庙,违背经典古制。匡衡、责鱼、墓邕等人,空有迁移毁弃的议论,长达四百年,竟然没有完善的制度。魏代初年,宗亲之庙衹有四代,吴国、蜀国的宗庙祭祀,失礼的地方已经很多。晋采用王肃的意见,把文帝、景帝作为一代,向上到征西,实际是六个庙。查考其用意,不区分兄弟长幼,应当是为君主立庙,所以同辈可以在七庙相容。等到杨元后崩,征西的庙没有毁掉,就知道没把杨元后列入世次。宗庙有七座庙室,可神主之数满八个。江左贺循提议以后,弟弟不继承哥哥的帝位,所以宗庙的世次必定限制在七辈,神主则没有一定的数字。宋代中央最初设立五庙,把臧后列入宗庙。依据礼义要求,宗亲的庙也就是四个。在礼义上反而与郑玄的意思相合,不是说按照王肃的意见。白此以后,就沿袭旧的制度。夫妻是半道结合,不是在宗族中世代延续的,好比是对下祭祀夭折的嫡子,与宗庙的数量无关,如果都到祖庙,礼义上没法解释。如果照伊尹的话,一定要到七代,那么儿子为昭孙子为穆,不列入妇人。如果依郑玄的说法,宗庙有亲人的称谓,妻的意思是齐,岂能说是胡乱的祭祀。况且照闳宫的品德,周代七庙没有列入并不就是定数,杨元后享祀,晋代成为八庙也没什么损害。现在说的七庙,实际祇有六代神主享祀,致使承受天命的国君,造福后世的制度不能完善。如果说太祖没有列入,那昭穆的数字如何维继,因此礼官应该谨慎。
  末泰豫元年,明帝去世,博士周洽建议:“暂行制度:居丧期间,帝王不亲自主持四季的祭祀。”建元四年,尚书令王俭根据晋中朝《谅阎议》陈述说:暂行法典实行之后,丧礼就被取代了,事情兴于汉代,可是起源很早。殷商王室居丧,没有丧服之名,周王除去丧服,衹要举行宴饮娱乐就会被讥笑。《春秋》的礼义,继位的国君过年后即位,预告就要朝见天子聘问进献,《左传》说“凡是国君即位,卿要出访各国,重申旧的友好关系”。又说 “诸侯即位,小国要前来访问,继续结好示信,谋划事情弥补缺漏,这是礼重要的内容”。至于居丧期间谋划婚事,三年丧期未完就举行谛祭,齐归居丧期间仍旧打猎,杞公居丧不终止奏乐,都导致讥讽批评,应作为明镜引以为戒。从这些记载来说,朝见、聘问、祭祀等典礼,哭完了之后就要准备举行,婚姻、谛祭、打猎、奏乐等事情,三年之后再举办,通畅堵塞,兴盛废弛,各有缘由。又据《大戴礼记》及《孔子家语》都称武王去世,成王继位,第二年六月安葬之后,周公为成王加冕而且朝拜祖宗,会见诸侯,命令祝雍创作颂词。襄王十五年十一月“晋侯周去世”,十六年正月“安葬晋悼公”.平公即位之后,“更换丧服儆戒百官,祭于曲沃”。《礼记.曾子问》“孔子说,天子去世,国君去世,就要祝告移取各庙的神主藏到祖庙中,这是礼。终止哭泣事情完毕后,各位神主仍迁回自己的庙”。《春秋左氏传)“凡是国君哭泣完毕就要拊祭祖庙,拊祭祖庙之后要特别对其神主祭祀,在祖庙中蒸祭、尝祭、棉祭”。先儒说“特别向其神主祭祀,是指在庙寝中单独用丧礼奉祀新去世的国君神主,不同于吉礼。在祖庙内蒸祭、尝祭、稀祭,是终止哭泣事情完毕,各庙的神主,各迁回自己的庙中。而一年四季的祭祀,就都是吉礼。三年丧期完毕,在祖庙中举行吉礼的碲祭,升入诸位神主之列,确定新的神主之位”。凡是这些意见,都写在经典诰命,史册中很清楚,所以晋、宋沿袭,都遵照从前的制度,终止哭泣,因身负国家重任除去丧服,亲自主持祭奠,一切按照礼义,内心和洽。及至泰豫元年,礼官提议,皇上不应亲自主持祭奠,就引用了“居丧三年的制度从天子以下都是通行的”。又依据《王制》声称“三年丧期内不祭祀,衹有祭祀天地社稷,可以破例举行”。岂不知所谓从天子以下通行,本来就存有至情,安葬之后脱掉丧服,因为事情要权宜处理,放弃丧服穿上皇袍,奉祀尽孝应加以申明,“越绋”的意旨,是指事情在未安葬前施行,哭泣终止之后,还有什么“绋”可越?再依照范宣问难杜预,谯周论士人祭礼的意见,都不再是明确的根据。晋武帝服丧,每每存有平息悲哀的想法,不完全依照服丧礼制,至于一年四季的祭祀,大都以哀痛不能承受为由,没有马上改变旧的制度。南迁江左以来,通儒硕学经历得多了,但都谨守旧制不加改革,礼义岂不是空有其名。再就心情来说,公卿大夫,要亲临官署处理政事,新年伊始,要会见各国使节,虽然乐器停止演奏,可是悬挂乐器的木架仍充斥庭院,用情比恒久的悲哀要深,可是行迹被凡俗的礼制所贬抑,怎能说他们的内心能平静,是为了国家的缘故。宗庙祭祀,首先是孝敬,怎能容许其他祭事都筹备举行,惟独这一典礼废弃呢?就是必须要废弃祭祀,那应该三年一直空缺,然后恢复旧制,可是主管官吏整顿礼制,进退不一,更加违背典制初衷。我认为应该依旧山皇上亲自奉祀。皇上听从了这个意见。
  永明九年正月,诏令太庙四季的祭祀,进献宣帝面起饼、鸭腔,孝皇后笋、鸭蛋、脯酱、炙白肉,高皇帝肉脍、菹羹,昭皇后茗、栅、炙鱼,都是他们喜欢吃的。起先是世祖萝见太祖说:“宋代的各位帝王曾在太庙裹向我要吃的,可另为我建祠庙。”皇上于是敕令豫章王妃庾氏四季定时回青溪宫旧宅,宅内合为一堂,供奉二帝二后,牺牲服制,采用家人的礼仪。
  史臣曰:汉代的宗庙,分布在郡国,有所求才祭祀已经亵渎了神灵,依据情分又疏远了。双层房檐的祠堂陵寝,不可建在一起,所以先儒抗议,认为这是迁移毁弃。光武帝承继汉王朝,南蛆昼以上四代,另外在壹陆祠祀。建武三年幸临叠医园庙就是证明。张冲《南都赋》说“宗庙肃穆幽静”。从明帝到章帝、和帝,每次幸临章陵,就到旧宅祭祀。建安末年,曹魏设立宗庙,都在翅都。魏文帝姜翅二年,这屋宗庙没有建成,亲自在建始殿祭祀鸯童,采用家人的礼仪。世祖生发汉明帝一样的梦,开始在旧的宫殿祭祀,既表明了孝敬奉祀,在礼义上也与从前的制度相合,也是一时的盛事。
  丞塱六年,太常丞坷迺之建议:“现在祭祀有生鱼一条,干鱼五条。《少牢颅食礼》说‘主祭者献上鱼、腊、肤,用十五条鲋鱼’。上边既然说‘腊,,下边必然是‘鲜’。其数宇应该相同。称‘肤,足以知道鳞皮没有毁坏。《礼记》说‘用干负祭祀叫商祭,用鲜鱼祭祀叫艇祭,。郑玄注‘商,量;艇,直,。查考‘商’的意思是裁割,‘艇’的意思表现在完整。贺循《祭义》还是用鱼十五条。现在鲜的就减省了,干的全部用。我认为应该干、鲜各两条干的稍微切断头尾,表示保存古义。”国子助教粟惠度建议:“《礼记》称崇尚玄酒加工腥鱼。玄酒不能多,鲜鱼照理应节省。干鱼五条,是因为其加入了人工,可以效法五味,象征五种等级的酒。现在要干、鲜鱼各两条,礼义上没有依据。”何谨之的建议未能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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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本纪·卷一
  2. 志·卷十二
  3. 志·卷十九
  4. 志·卷九
  5. 本纪·卷四
  6. 本纪·卷七
  7. 列传·卷三十三
  8. 志·卷十四
  9. 本纪·卷五
  10. 列传·卷五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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