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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传·卷七十四

  乌古孙良桢
  乌古孙良桢,字干卿,世次见父泽传。资器绝人,好读书。至治二年,荫补江阴州判官,寻丁内艰,服除,调婺州武义县尹,有惠政。改漳州路推官,狱有疑者,悉平反之。上言:“律,徒者不杖,今杖而又徒,非恤刑意,宜加徒减杖。”遂定为令。移泉州,益以能称。转延平判官,拜陕西行台监察御史,劾辽阳行省左丞相达识帖睦迩卖国不忠,援汉高帝斩丁公故事,以明人臣大义。并劾御史中丞胡居祐奸邪,皆罢之,中外震慑。升都事,犹以言不尽行,解去。复起为监察御史,良桢以帝方览万几,不可不求贤自辅,于是连疏:“天历数年间纪纲大坏,元气伤夷。天祐圣明,入膺大统,而西宫秉政,奸臣弄权,畜憾十有余年。天威一怒,阴晦开明,以正大名,以章大孝,此诚兢兢业业祈天永命之秋,其术在乎敬身修德而已。今经筵多领以职事臣,数日一进讲,不渝数刻已罢,而{埶日}御小臣,恒侍左右,何益于盛德哉。臣愿招延儒臣若许衡者数人,置于禁密,常以唐、虞、三代之道,启沃宸衷,日新其德,实万世无疆之福也。”又以国俗父死则妻其从母,兄弟死则收其妻,父母死无忧制,遂言:“纲常皆出于天而不可变,议法之吏,乃言国人不拘此例,诸国人各从本俗。是汉、南人当守纲常,国人、诸国人不必守纲常也。名曰优之,实则陷之,外若尊之,内实侮之。推其本心,所以待国人者,不若汉、南人之厚也。请下礼官有司及右科进士在朝者会议,自天子至于庶人,皆从礼制,以成列圣未遑之典,明万世不易之道。”又言:“隐士刘因,道学经术可比许文正公衡,从祀孔子庙庭。”皆不报。御史台作新风宪,复疏其所当行者,以举贤才为纲,而以厚风俗、均赋役、重审理、汰冗官、选守令、出奉使、均公田为目,指擿剀切,虽触忌讳,亦不顾也。宦者罕失嬖妾,杀其妻,糜其肉饲犬,上疏乞正重刑,并论宦寺结廷臣挠政为害,可汰黜之。险佞侧目。
  至正四年,召为刑部员外郎,转御史台都事。五年,改中书左司都事,出为江东道肃政廉访司副使。上官一日,辞归。六年,授平江路总管,不拜。八年,复召为右司员外郎。九年,升郎中,寻迁广东道肃政廉访使,未行,还为郎中,迁福建道肃政廉访使,中道召还,参议中书省事,兼经筵官。十一年,拜治书侍御史,升中书参知政事、同知经筵事。十三年,升左丞,兼大司农卿,仍同知经筵事。时中书参用非人,事多异同,不得一一如志。会军饷不给,请与右丞悟良哈台主屯田,岁入二十万石。东宫久未建,恳恳为言,车驾幸上都,始册皇太子。立詹事院,驿召为副詹事,每直端本堂,则进正心诚意之说、亲君子远小人之道,皇太子嘉纳焉。当时盗贼蜂起,帝闻,恶之,下诏分讨,必尽诛而后已。良桢言:“平贼在收人心,以回天意,多杀非道也。”乃赦以安之。
  十四年,迁淮南行省左丞。初,泰州贼张士诚既降复叛,杀淮南行省参知政事赵琏,进据高邮、六合,太师脱脱奉诏,总诸王军南征,而良桢洎参议龚伯璲、刑部主事庐山等从之。既平六合,垂克高邮,会诏罢脱脱兵柄,遂有上变告伯璲等劝脱脱勒兵北向者,下其事逮问,词连良桢,簿对无所验。即日还中书左丞,命分省彰德,主调军食。居半岁,还中书。十六年,进阶荣禄大夫,赐玉带一。十七年,除大司农。明年,升右丞,兼大司农,辞,不允。论罢陷贼延坐之令。有恶少年诬知宜兴州张复通贼之罪,中书将籍其孥,吏抱案请署。良桢曰:“手可断,案不可署。”同列变色,卒不署。
  良桢自左曹登政府,多所建白。罢福建、山东食盐,浙东、西长生牛租,濒海被灾围田税,民皆德之。尝论《至正格》轻重不伦,吏得并缘为奸,举明律者数人,参酌古今,重定律书,书成而罢。家居辄训诸子曰:“吾无过人者,惟待人以诚,人亦以诚遇我,汝宜志之。”晚岁病瘠,数谒告,病益侵,遂卒。自号约斋。有诗文奏议凡若干卷,藏于家。
  贾鲁
  贾鲁,字友恒,河东高平人。幼负志节,既长,谋略过人。延祐、至治间,两以明经领乡贡。泰定初,恩授东平路儒学教授,辟宪史,历行省掾,除潞城县尹,选丞相东曹掾,擢户部主事,未上。一日,觉心悸,寻得父书,笔势颤缩,即辞归。比至家,父已有风疾,未几卒。
  鲁居丧服阕,起为太医院都事。会诏修辽、金、宋三史,召鲁为《宋史》局官。书成,选鲁燕南山东道奉使宣抚幕官,考绩居最,迁中书省检校官。上言:“十八河仓,近岁沦没官粮百三十万斛,其弊由富民兼并,贫民流亡,宜合先正经界。然事体重大,非处置尽善,不可轻发。”书累数万言,切中其弊。俄拜监察御史,首言御史有封事,宜专达圣聪,不宜台臣先有所可否。升台都事,迁山北廉访副使,复召为工部郎中,言考工一十九事。
  至正四年,河决白茅堤,又决金堤,并河郡邑,民居昏垫,壮者流离。帝甚患之,遣使体验,仍督大臣访求治河方略,特命鲁行都水监。鲁循行河道,考察地形,往复数千里,备得要害,为图上进二策:其一,议修筑北堤,以制横溃,则用工省;其一,议疏塞并举,挽河东行,使复故道,其功数倍。会迁右司郎中,议未及竟。其在右司,言时政二十一事,皆见举行。调都漕运使,复以漕事二十事言之,朝廷取其八事:一曰京畿和籴,二曰优恤漕司旧领漕户,三曰接连委官,四曰通州总治豫定委官,五曰船户困于坝夫,海运坏于坝户,六曰疏浚运河,七曰临清运粮万户府当隶漕司,八曰宣忠船户付本司节制。事未尽行。既而河水北侵安山,沦入运河,延袤济南、河间,将隳两漕司盐场,实妨国计。
  九年,太傅、右丞相脱脱复相,论及河决,思拯民艰,以塞诏旨,乃集廷臣群议,言人人殊。鲁昌言:“河必当治。”复以前二策进,丞相取其后策,与鲁定议,且以其事属鲁。鲁固辞,丞相曰:“此事非子不可。”乃入奏,大称帝旨。十一年四月,命鲁以工部尚书、总治河防使,进秩二品,授以银章,领河南、北诸路军民,发汴梁、大名十有三路民一十五万,庐州等戍十有八翼军二万供役,一切从事大小军民官,咸禀节度,便宜兴缮。是月鸠工,七月凿河成,八月决水故河,九月舟楫通,十一月诸埽诸堤成,水土工毕,河复故道,事见《河渠志》。帝遣使报祭河伯,召鲁还京师,鲁以《河平图》献。帝适览台臣奏疏,请褒脱脱治河之绩,次论鲁功,超拜荣禄大夫、集贤大学士,赏赉金帛,敕翰林丞旨欧阳玄制《河平碑》,以旌脱脱劳绩,具载鲁功,且宣付史馆,并赠鲁先臣三世。
  寻拜中书左丞,从脱脱平徐州。脱脱既旋师,命鲁追余党,分攻濠州,同总兵官平章月可察儿督战。鲁誓师曰:“吾奉旨统八卫汉军,顿兵于濠七日矣。尔诸将同心协力,必以今日巳、午时取城池,然后食。”鲁上马麾进,抵城下,忽头眩下马,且戒兵马弗散。病愈亟,却药不肯汗,竟卒于军中,年五十七。十三年五月壬午也。月可察儿躬为治丧,选士护柩还高平,有旨赐交钞五百锭以给葬事。子稹。
  褾鲁曾

译文

  周伯琦字伯温,饶州人。年幼时就至京师,入国学,为上等生。离开国学后历任将仕郎,南海县主簿、翰林修撰。
  至正元年(1335),改奎章阁为宣文阁、艺文监为崇文监,伯琦任宣文阁授经郎,教外戚大臣的子弟,以后又任顾问。帝因伯琦善于书法,命他篆写“宣文阁宝”,再题匾“宣文阁”;并仿效王羲之所写的《兰亭序》、智永写的《千文》,刻在石阁中。从此每次升官都是在宣文、崇文之间,帝对他的关怀日益深厚,常呼字而不呼名。适逢御史上奏有关监察御史官员,宜用近臣,于是皇帝命他任广东廉访使。至正八年调迁翰林待制,预修《后妃》、《功臣列传》,他一再升官,最后升为直学士。
  至正十二年(1346),旨令南士皆住中书省和御史台。任伯琦为兵部侍郎,随后又与贡师泰同时被选拔为监察御史。两人都是南方的大族。当时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儿带大军讨伐南方,因作战失利军队损失颇大,陕西行台监察御史刘希曾等十人共同上奏弹劾。伯琦则认为希曾等十人的弹劾是越过了自己的职责,希曾等人都因此而降职,补为郡判官。但伯琦的行动并未被公论所赞许。
  十三年升迁为崇文太监,兼经筵官,代祭天妃。十四年再起用为江东肃政廉访使。长枪锁南班叛乱,陷宁国,伯琦和他的僚属仓皇出走,不久逃到杭州。任命为兵部尚书,未曾启程又改任浙江肃政廉访使。江南行台监察御史余观,弹劾伯琦失陷宁国,应该治罪。
  十七年(1351)江浙行省丞相达识帖睦尔按规定暂委伯琦为参知政事,使招降张士诚。士诚投降后,江南行台监察御史辩解伯琦罪责,任为同知太常礼仪院事,士诚挽留他,因而未成行,改任资政大夫、江浙行省左丞。从此留在平江十多年,张士诚被消灭,伯琦才回鄱阳,不久就去世了。
  伯琦态度温雅,肤白如玉,即使一生遭到很多磨难,但善于自己保重。他知识广博,又擅文章,尤其精于书法,篆、隶、真、草各体闻名当时。曾著有《六书正讹》、《说文字原》,还著有诗文稿若干卷。
  吴当字伯尚,吴澄之孙。幼年时继承祖宗遗训,以聪明、诚实为人们称道。长大后,精通经史百家之言,跟随其祖父到京师,补国子生。过了较长一段时间,吴澄去世,曾跟随他游历的四方学生,都以吴当为师,完成其学业。
  至正五年(1345),承袭其父吴文的官爵,而授万亿四库照磨,未上任,改任国子助教。他能勤讲解、严教学,学生都乐意跟他求学。适逢下诏修辽、金、宋三史,吴当参预编纂。书成之后,授翰林修撰。七年调任国子博士。第二年升监丞,以后逐年升任司业、翰林待制、礼部员外郎。十三年,升监察御史,不久,再次任国子司业,以后相继任礼部郎中、翰林直学士。
  当时在江南战争已进行五年,大臣中有人介绍说,吴当因世代居住江西,熟知江西风俗民情,并且他的才能也可以担任政事。于是朝廷下诏特授江西肃政廉访使,协同江西省参政火你赤、兵部尚书黄昭,招降江西各郡,且有自主之权。吴当因朝廷兵力不足,受命至江南召募民兵,由浙入闽,至江西境建昌界,招安了新城孙塔,擒杀了李三。接着进攻南丰。反元义军首领郑天瑞逃走,郑原自刎而死。十六年,调检校章迪率本部兵,与黄昭夹攻抚州,剿杀反元义军首领胡志学,进兵收复了崇仁、宜黄。于是平定了建、抚两郡。
  当时,参知政事朵歹在抚、建总领兵,多年未建立功勋。因忌妒吴当屡打胜仗,功劳在己之上,又认为南人不应该统领兵马,于是制造流言蜚语,说吴当与黄昭皆通寇。帝降旨解除二人兵权,吴当改任抚州路总管,黄昭任临江路总管,并负责供应平章火你赤军的军饷。火你赤杀死吴当的从事官范淳及章迪,将士们都极端愤怒,吴当告诉他们说:“皇帝的命令不可违抗。”火你赤又上奏章说:“吴当和黄昭二人不能胜任官职。”不久,皇帝降旨罢了吴当和黄昭的总管职务,削官为民。
  十八年,火你赤自瑞州回龙兴,吴当和黄昭皆随军不敢去龙兴。以前当与昭平叛立功报告,从广东经海道尚未到达京师,而朵歹、火你赤等的公文先到,所以朝廷责罚当和昭,都降职。待接到吴当、黄昭的立功报告后,才知道是诬告,下诏拜吴当为中奉大夫、江西行省参知政事,黄昭任湖广参知政事。命令尚未下达,而陈友谅已攻陷江西诸郡。火你赤弃城逃跑,吴当就戴上了黄色道士帽,穿道士服,闭门不出,整日写书。友谅派人征召他,他卧床绝食,誓死不从。于是将他连着他的床一块抬到船上,送到江州,拘留一年,始终不屈。后来就隐居庐陵吉水的谷坪。一年后病逝,终年六十五岁。他著的书有《周礼纂言》及《学言稿》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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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表·卷三
  2. 列传·卷九十六
  3. 本纪·卷七
  4. 志·卷十六
  5. 本纪·卷四十一
  6. 列传·卷三十一
  7. 志·卷三十七
  8. 本纪·卷六
  9. 本纪·卷二十一
  10. 列传·卷六十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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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列传·卷九十七
  2. 列传·卷九十六
  3. 列传·卷九十五
  4. 列传·卷九十四
  5. 列传·卷九十三
  6. 列传·卷九十二
  7. 列传·卷九十一
  8. 列传·卷九十
  9. 列传·卷八十九
  10. 列传·卷八十八
  11. 列传·卷八十七
  12. 列传·卷八十六
  13. 列传·卷八十五
  14. 列传·卷八十四
  15. 列传·卷八十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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