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滕文公章句上·第三节
孟子曰:“子之君将行仁政,选择而使子,子必勉之!夫仁政,必自经界始。经界不正,井地不钧,谷禄不平。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。经界既正,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。夫滕壤地褊小,将为君子焉,将为野人焉。无君子莫治野人,无野人莫养君子。请野九一而助,国中什一使自赋。卿以下必有圭田,圭田五十亩。余夫二十五亩。死徙无出乡,乡田同井。出入相友,守望相助,疾病相扶持,则百姓亲睦。方里而井,井九百亩,其中为公田。八家皆私百亩,同养公田。公事毕,然后敢治私事,所以别野人也。此其大略也。若夫润泽之,则在君与子矣。”
译文
滕文公询问有关治理国家的事情。孟子说:“跟百姓有关的事情都刻不容缓,《诗经》上说:‘白天赶紧割茅草,晚上搓绳到通宵。抓紧时间补漏房,开春就要播撒谷种。’老百姓的生活道理是,有固定的产业就会有一贯向善的心思,没有固定的产业就不会有一贯向善的心思。如果没有一贯向善的心思,就会放荡任性,胡作非为,无恶不作。等到陷入罪网,然后对他们施以刑罚,这等于是设下网罗陷害民众。哪里有爱民的国君当政,却干出陷害百姓的事呢?所以贤明的君主必须谦恭俭朴,礼贤下士,向百姓征税有定制。阳虎说过:‘能富贵的人都不仁爱,讲仁爱的人都不会富贵。’夏朝时每家授田五十亩而实行贡法,商朝时每家授田七十亩而实行助法,周朝时每家授田一百亩而实行彻法,实际上征的税都是十分取一。什么叫彻法呢?彻就是抽取之意;助就借助之意。龙子说:‘管理土地的税制以助法为最好,而贡法是最不好的。’所谓贡法就是参照几年中的收成取一个固定数。不管丰年灾年,都要按照这个确定的税额征税。丰收年成,处处是谷物,多征收一些也不算苛暴,但却并不多收;灾年欠收,每家的收获量甚至还不够第二年肥田的费用,却一定要征足这个额定数。作为百姓父母的国君,即使子民百姓怒目而视,一年到头辛勤劳动,也不足赡养自己的父母,还要靠借贷来凑足纳税的数字,致使老弱幼小在山沟荒野奄奄一息,哪里还算得上是百姓的父母呢?那世代承袭俸禄的制度,滕国早就施行了。《诗经》上说:‘雨水浇灌我们的公田,同时也滋润到我的私田。’只有实行助法才会有公田,从此诗来看,就是周朝也是实行助法的。“另外还要开办庠、序、学、校以教育人民。所谓庠,意思是培养;所谓校,意思是教导;所谓序,意思是有秩序地陈述。夏朝时叫校,殷商朝时叫序,周朝时叫庠;这个‘学’是三代共同都有的,都是教育人民懂得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,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为上层所懂得,小民百姓则能亲和于下层。如果有贤明的君王兴起,必然会来学取这个法,因为这是为王者所效法的。《诗经》上说:‘周国虽然是旧的一个邦国,但其因时代的趋势而成为一个新的邦国。’这是对周文王的称赞。你努力施行下去,也可以使你的国家涣然一新!”滕文公派毕战来问关于井田制的问题。孟子说:“你的国君将要实行仁政,特意选派你来,你一定要努力!所谓仁政,必须要从划分和理清田界开始。经纬之界不正,井田大小就不均衡,作租税的俸禄就不会公平。因此,那些暴君和贪吏总是要千方百计把正确的田界搞乱。田土的经纬之界一旦划分正确,怎样分配田土和俸禄就可以坐下来议定了。“而滕国,虽然土地狭小,但一样要有官员,一样要有在田野里耕田的农民。没有官员,就没有办法管理农民,没有农民,也就没有办法养活做官员的君子。希望你们在田野上实行九分抽一的助法,在都城中实行十分抽一的税法让人们自行交纳。国卿以下的官员必须要有供祭祀用的田土,这供祭祀用的田土为五十亩;其余的人给田土二十五亩。死葬和搬迁都不离开本乡范围,乡里的田都要同样是井田制,人们出入劳作时相互伴随,抵御盗寇时互相帮助,有疾病事故时互相照顾,这样百姓就友爱和睦了。方圆一里为一个井田,一个井田为九百亩,中间一块田土为公田,八家各以一百亩为私田,但要共同料理好公田;把公田的事办完了,然后才能做私事,这就是区别农民的办法。这只是井田制的大概情况。至于怎样做得更完善,更理想,那就得靠你的国君和你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