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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谕鬼

青州石尚书茂华为诸生时,郡门外有大渊,不雨亦不涸。邑中获大寇数十名,刑于渊上。鬼聚为祟,经过者辄曳入。一日,有某甲正遭困厄,忽闻群鬼惶窜曰:“石尚书至矣!”未几公至,甲以状告。公以垩灰题壁示云:“石某为禁约事:照得厥念无良,致婴雷霆之怒;所谋不轨,遂遭斧钺之诛。只宜返罔两之心,争相忏悔;庶几洗髑髅之血,脱此沉沦。尔乃生已极刑,死犹聚恶。跳踉而至,披发成群;踯躅以前,搏膺作厉。黄泥塞耳,辄逞鬼子之凶;白昼为妖,几断行人之路!彼丘陵三尺外,管辖由人;岂乾坤两大中,凶顽任尔?谕后各宜潜踪,勿犹怙恶。无定河边之骨,静待轮回;金闺梦里之魂,还践乡土。如蹈前愆,必贻后悔!”自此鬼患遂绝,渊亦寻干——

译文

尚书石茂华是青州人。他还是秀才时,郡城门外有个大水湾,即使久旱不下雨,湾里的水也不于涸。一次,官府将捕获的几十名大盗在水塘边上杀了。这些鬼聚众为害,凡是从塘边经过的行人常被拖入水中。

一天,某甲正遭众鬼围困,忽然众鬼惊散逃窜,说:“石尚书来了!”不多时,石公果然来到,某甲向他讲述了刚才的事。石公听完,便用石灰粉在墙壁上写道:“石某为禁止鬼害特告:察得你们素来无善良之心,才招致上天雷霆之怒;图谋不轨,方导致刀斧加颈。只应收起害人的心肠,争相悔过,或许能洗去你们骨头上的污血,脱离苦海。你们生前已受极刑,死后竟仍聚集作恶。跳来跳去,披发成群;徘徊前后,一味害人。用黄泥塞住耳朵,常逞阴鬼之凶;大白天兴妖作怪,断了行人之路!那丘陵三尺外的地方,还由人管辖;岂能偌大天下,任你们胡作非为?见此告示后,你们都应消声匿迹,不要继续作恶。无定河边的尸骨,静待投生轮回;金闺梦里的鬼魂,愿早日返回故土。如重蹈前辙,不思悔改,必定后悔!”

从此,鬼害绝迹,水湾也随即干涸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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