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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公·十三年
二、夏四月,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,弒其君虔于干溪。
此弒其君,其言归何?归无恶于弒立也。归无恶于弒立者何?灵王为无道,作干溪之台,三年不成,楚公子弃疾胁比而立之。然后令于干溪之役曰:“比已立矣,后归者不得复其田里。”众罢而去之,灵王经而死。楚公子弃疾弒公子比,比已立矣,其称公子何?其意不当也。其意不当,则曷为加弒焉尔?比之义宜乎效死不立。大夫相杀称人,此其称名氏以弒何?言将自是为君也。
三、秋,公会刘子、晋侯、齐侯、宋公、卫侯、郑伯、曹伯、莒子、邾娄子、滕子、薛伯、杞伯、小邾娄子于平丘。八月甲戌,同盟于平丘。公不与盟,晋人执季孙隐如以归。公至自会。
公不与盟者何?公不见与盟也。公不见与盟,大夫执,何以致会?不耻也。曷为不耻?诸侯遂乱,反陈、蔡,君子耻不与焉!
四、蔡侯庐归于蔡。陈侯吴归于陈。
此皆灭国也,其言归何?不与诸侯专封也。
五、冬十月,葬蔡灵公。
六、公如晋,至河乃复。
七、吴灭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