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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潍水狐

作者:蒲松龄[清朝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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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邑李氏有别第,忽一翁来税居,岁出直金五十,诺之。既去无耗,李嘱家人别租。翌日翁至,曰:“租宅已有关说,何欲更僦他人?”李白所疑。翁曰:“我将久居是,所以迟迟者,以涓吉在十日之后耳。”因先纳一岁之直,曰:“终岁空之,勿问也。”李送出,问期,翁告之。

过期数日,亦竟渺然。及往觇之,则双扉内闭,炊烟起而人声杂矣。讶之,投刺往谒。翁趋出,逆而入,笑语可亲。既归,遣人馈遗其家;翁犒赐丰隆。又数日,李设筵邀翁,款洽甚欢。问其居里,以秦中对。李讶其远,翁曰:“贵乡福地也。秦中不可居,大难将作。”对方承平,置未深问。越日,翁折柬报居停之礼,供帐饮食,备极侈丽。李益惊,疑为贵官。翁以交好,因自言为狐。李骇绝,逢人辄道。邑-绅闻其异,日结驷于门,愿纳交翁,翁无不伛偻接见。渐而郡官亦时还往。独邑令求通,辄辞以故。令又托主人先容,翁辞。李诘其故。翁离席近客而私语曰:“君自不知,彼前身为驴,今虽俨然民上,乃饮-而亦醉者也。仆固异类,羞与为伍。”李乃托词告令,谓狐畏其神明故不敢见。令信之而止。

此康熙十一年事,未几秦罹兵燹,狐能前知,信矣。异史氏曰:“驴之为物庞然也。一怒则——嗥嘶,眼大于盎,气粗于牛,不惟声难闻,状亦难见。倘执束刍而诱之,则帖耳辑首,喜受羁勒矣。以此居民上,宜其饮-而亦醉也。愿临民者以驴为戒,而求齿于狐,则德日进矣。”——

译文

潍县李某有一所闲房要出租。一天,忽然来了一个老翁想租赁这座房子,每年愿出租金五十两银子。李某答应了。老翁走了后,却再没有音讯,李某便嘱咐家人把房子再租给别人。第二天,老翁来了,说:“已讲妥把房子租给我,为什么又要租给别人?”李某告诉他说,自己怀疑他不再来了。老翁说:“我马上就要搬来长住,之所以迟迟没搬过来,是因为我选择的乔迁吉日在十天之后。”老翁又先付给李某一年的租金,说:“这座房子就是空上一年,你也不要再过问了。”李某送他出去,询问他搬家的确切日期,老翁说了。后来又过了那日期好几天,老翁还是没有踪影。李某就去察看动静,只见大门从里边闩着,院里炊烟袅袅升起,人声嘈杂。李某大为惊讶,投进名帖拜访。老翁急忙迎了出来,将他请进屋内,满脸笑容,言谈和蔼可亲。

李某回来后,派人赠给老翁家一些东西,老翁盛情款待了派去的人,也回送了很多礼物。又过了几天,李某摆下酒席,请老翁聚会,二人谈得十分投机、欢快。李某问起老翁的家乡,回答是陕西。李某惊讶陕西距这里太远,老翁说:“你们这里是福地。陕西不能再住了,那里将要发生大灾难。”当时正天下太平,李某听了老翁的话也没在意,没有深问。又隔了一天,老翁下帖子回请李某。酒宴上的菜肴、摆设都非常奢侈华丽。李某更加惊异,怀疑老翁是贵官。老翁因为和他交往深了,便自称是狐仙。李某惊骇万分,从此后逢人便说。本县的官绅听说后,天天有人骑着马去拜访老翁,都想和他结交,老翁无不恭敬地接待,渐渐地和郡官也来往起来。但是,唯独本县县令要求见他,老翁总是借故推辞。县令又托李某先给介绍介绍,老翁仍旧不愿见。李某询问缘故,老翁离席凑近李某,悄悄地说:“您不知道,郡县令前世是头驴。现在虽然人模狗样的统治着老百姓,但却是一个见了钱什么都干得出来的无耻之徒!我虽然不是人类,也羞于和他交往!”李某便找托词告诉县令,说狐翁畏惧县令的神明,所以不敢见。县令信以为真,也就不再勉强了。这是康熙十一年的事。不久,陕西果然遭了兵乱。狐能先知先觉,看来是真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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