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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 刘姓

作者:蒲松龄[清朝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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邑刘姓,虎而冠者也。后去淄居沂,习气不除,乡人咸畏恶之。有田数亩,与苗某连垄。苗勤,田畔多种桃。桃初实,子往攀摘,刘怒驱之,指为己有,子啼而告诸父。父方骇怪,刘已诟骂在门,且言将讼。苗笑慰之。怒不解,忿而去。时有同邑李翠石作典商于沂,刘持状入城,适与之遇。以同乡故相熟,问:“作何干?”刘以告,李笑曰:“子声望众所共知;我素识苗甚平善,何敢占骗?将毋反言之也!”乃碎其词纸,曳入肆,将与调停。刘恨恨不已,窃肆中笔,复造状藏怀中,期以必告。未几苗至,细陈所以,因哀李为之解免,言:“我农人,半世不见官长。但得罢讼,数株桃何敢执为己有。”李呼刘出,告以退让之意。刘又指天画地,叱骂不休,苗惟和色卑词,无敢少辩。

既罢,逾四五日,见其村中人传刘已死,李为惊叹。异日他适,见杖而来者俨然刘也。比至,殷殷问讯,且请顾临。李逡巡问曰:“日前忽闻凶讣,一何妄也?”刘不答,但挽入村,至其家,罗浆酒焉。乃言:“前日之传,非妄也。曩出门见二人来,捉见官府。问何事,但言不知。自思出入衙门数十年,非怯见官长者,亦不为怖。从去至公廨,见南面者有怒容曰:“汝即某耶?罪恶贯盈,不自悛悔;又以他人之物,占为己有。此等横暴,合置铛鼎!’一人稽簿曰:‘此人有一善合不死。’南面者阅簿,其色稍霁,便云:‘暂送他去。’数十人齐声呵逐。余曰:‘因何事勾我来?又因何事遣我去?还祈明示。’吏持簿下,指一条示之。上记:崇祯十三年,用钱三百,救一人夫妇完聚。吏曰:‘非此,则今日命当绝,宜堕畜生道。’骇极,乃从二人出。二人索贿,怒告曰:‘不知刘某出入公门二十年,专勒人财者,何得向老虎讨肉吃耶?’二人乃不复言。送至村,拱手曰:‘此役不曾啖得一掬水。’二人既去,入门遂苏,时气绝已隔日矣。”

李闻而异之,因诘其善行颠末。初,崇祯十三年,岁大凶,人相食。刘时在淄,为主捕隶。适见男女哭甚哀,问之,答云:“夫妇聚裁年余,今岁荒,不能两全,故悲耳。”少时,油肆前复见之,似有所争。近诘之,肆主马姓者便云:“伊夫妇饿将死,日向我讨麻酱以为活;今又欲卖妇于我,我家中已买十余口矣。此何要紧?贱则售之,否则已耳。如此可笑,生来缠人!”男子因言:“今粟如珠,自度非得三百数,不足供逃亡之费。本欲两生,若卖妻而不免于死,何敢焉?非敢言直,但求作陰骘行之耳。”刘怜之,便问马出几何。马言:“今日妇口,止直百许耳。”刘请勿短其数,且愿助以半价之资,马执不可。刘少负气,便谓男子:“彼鄙琐不足道,我请如数相赠。若能逃荒,又全夫妇,不更佳耶?”遂发囊与之。夫妻泣拜而去。刘述此事,李大加奖叹。

刘自此前行顿改,今七旬犹健。去年李诣周村,遇刘与人争,众围劝不能解,李笑呼曰:“汝又欲讼桃树耶?”刘茫然改容,呐呐敛手而退。

异史氏曰:“李翠石兄弟皆称素封。然翠石又醇谨,喜为善,未尝以富自豪,抑然诚笃君子也。观其解纷劝善,其生平可知矣。古云:‘为富不仁。’吾不知翠石先仁而后富者耶?抑先富而后仁者耶?”——

译文

淄川县有个姓刘的人,习性凶狠蛮横,真像个披着人衣的老虎。后来这人从淄川迁到沂县,恶习没有改掉,乡里人都害怕他,厌恶他。刘某有几亩地,和一家姓苗的地界挨着。姓苗的很勤快,在地边种了很多桃树。桃树刚开始结果时,苗家的儿子去摘。刘某见后,怒气冲冲地将他赶下树,指着那些树说是他的。姓苗的儿子哭着回家告诉了父亲。姓苗的正在惊讶时,刘某已赶到门前辱骂起来,并扬言要到衙门告状。姓苗的笑着安慰他,刘某怒气不消,忿怒而去。

这时,刘某同县老乡李翠石在沂县开当铺。刘某拿着状纸进城,恰好和他相遇。因是同乡又很熟悉,李翠石便问他:“干啥去?”刘某就把进城打官司的事告诉了他。李翠石听后,笑着说:“你的名声,众所共知;我和姓苗的素来相识,他平生很善良,怎么敢占骗你呢?你不要将事情说反了啊!”说完就撕碎他的状纸,拉他进了当铺,说以后给他俩调解,不要再争执下去。刘某怨恨仍不消,暗中拿铺里的笔,重新写了状纸,准备过后再告。一会儿,姓苗的来到铺里,把事情前因后果详细告诉了李翠石,哀求李翠石为他解除这场纠纷。姓苗的又说:“我是个庄稼人,半辈子没见过当官的,只要不打官司,几棵桃树,谁还敢占为已有。”李翠石叫出刘某,把苗家退让的意思告诉了他。刘某又指天画地,大骂不休;姓苗的光说好话,一句也不敢辩驳。

过了四五天,李翠石碰见刘某村里的人说他死了。李翠石听后很吃惊,叹息不止。后来李翠石外出,见迎面走来一个拄拐杖的人,很像刘某。走到跟前,果然是他。刘某热情向他问候,并请他到家里去作客。李翠石不敢靠近他,说道:“前几天听说你去世了,这是从哪里传来的谎言。”刘某不答话,一个劲地拉他进村,到家摆好酒菜后才说:“以前的传言,一点也不假。前天我出门,见来了两个人,要捉我去官府。问什么事,二人只说不知道。我想,我出入衙门十几年,不怕见官长的人,也就跟着他俩去了。走进公堂,见上面坐着的官,脸上带着怒气,说道:‘你是刘某吗?罪恶满盈,自己不肯悔改;又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,像你这种蛮横凶暴的人,按例应当放到油锅里炸死!’旁边一个人查过簿册,说:‘这个人行过一次善事,按例不应当死。’那个当官的看过簿册,脸上的怒气稍微消了些,说道:‘暂时先送他回去吧!’几十个人齐声呵斥撵我走。我说:‘因什么事把我捉来?又因什么事送我走?请求向我说明白。’衙役拿着簿册走下来,指着上面的一条给我看。上面写着:崇祯十三年,用钱三百,救活一对夫妻,使他们得到团聚。衙役说:‘没有这一条,今日命当绝,让你投生为畜类。’听后,我很害怕,急忙跟抓我的那两个人出来。两人向我索贿,我愤怒地说:‘你们不知道我刘某出入衙门二十年,是专勒索别人的钱财,怎么竟敢向老虎要肉吃呢!’两人不敢再要,把我送到村口,向我拱手说道:‘这趟差事没得到你的一口水喝。’两人走后,我进门就苏醒过来了,这时我断气已经两天了。”李翠石听后,感到这事很奇怪,就问他行的那件善事。原来,崇祯十三年,遇上了大灾荒,出现人吃人的情景。刘某那时在淄川县衙当捕隶。一天,遇见一男一女哭得很伤心,问他们为何这样?回答说:“俺俩结婚才一年多,今年遇上灾荒,不能一块儿活下去,只好悲伤罢了。”过了不多时,在一个油店门前又遇上他俩,好像在和店主争什么。刘某走到跟前,问怎么回事。油店的店主姓马,说:“他俩饿得快要死去,每天靠讨吃我的麻酱才活下来。今天又想把老婆卖给我,我家里已买下十多口,这事也好,只要价钱便宜,我就收下她,否则罢了。那有像你这样可笑的男子,没完没了地缠磨人!”那男子便道:“眼下小米贵得如同珍珠,若不要得三百文钱,就不够我逃命的路费。本想卖掉老婆能使我们都活下来,如果老婆卖掉后我还脱不了死,那又何必呢?我不敢讲价钱,只求你行个好,积个阴德罢了。”刘某很可怜他俩,便问马店主能出多少钱。马店主说:“如今一

个妇女最多值一百个大钱。”刘某请马店主不要少他要的三百文。他愿替出上一半。马店主坚决不答应。刘某年轻气盛,便对那男子说:“这个人粗俗小气,不值得再和他争。我情愿送你三百文钱,你能逃荒,夫妻俩又能在一起,不是更好吗?”于是解囊取出钱交给了他。夫妻俩哭着向刘某拜谢后才离去。刘某讲完这件事,李翠石对他大加赞叹。

自此以后,刘某先前的那种恶习全改了。现在刘某已经七十多岁,身体还很健康。去年李翠石去周村,碰上刘某和人争吵,围着许多人劝他,他也不听。李翠石笑着对他说:“你又想告桃树状吗?”刘某一听马上停止了争吵,脸上也没了怒气,一句话没再说,径直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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